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2019年1月1日实施)、《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 25.1-2019)相关要求,土壤用地用途拟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土地使用权人应当按照规定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现 (略) 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予以公示。
一、项目名称: (略) 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
二、委托单位:罗田县自然资 (略)
三、编制单位:武汉鑫 (略)
四、地块四至: (略) 罗田县义水星城西 150m 处,G220 国道以东,凤山大道以西。
五、公示内容:详见附件
六、公示期为:2025年1月3日-2025年1月10日
七、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八、联系方式:岳成军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