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煤炭运销 (略) 3#煤开采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年1月1日)、《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部令 第4号)的有关规定,现将“山西煤炭运销 (略) 3#煤开采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情况予以公示。
一、建设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山西煤炭运销 (略) 3#煤开采项目
(2)建设单位:山西煤炭运销 (略)
(3)建设地点: (略) 三*镇南河村东
(4)建设内容:本项目为煤矿开采项目,主要开采3#煤层,生产规模为*t/a。
二、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1、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主要程序:
(1)搜集资料,区域及现状调查;
(2)项目工程分析;
(3)项目环保措施的可行性分析;
(4)环境影响预测;
(5)环境影响公示和公众参与调查;
(6)给出项目环境可行性的评价结论并提出环境保护措施与建议。
2、环境影响评价主要工作内容:
(1)依据项目工程资料和区域环境状况,识别项目环境影响要素和对象,确定评价等级、范围和重点。
(2)依据环保法规,明确项目环保治理要求,核定排污强度,预测环境影响程度。
(3)结合公众意见,完善项目环保管理和监控措施。
(4)评价项目建设的环境可行性。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征求公众意见的基本内容
在公众意见表中,公众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公众提出的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建设项目环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的内容。公众可以依法另行向其他有关主管部门反映。
2、公示地点和方式
本次公示为环评第一次信息公开, (略) ( (略) 站、建设项目所在地 (略) 站或者项目所在地 (略) 站)进行公示。在环评工作后期,还将进行第二次信息公示,并进一步征询公众意见。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向建设单位、评价机构发送电子邮件、传真、信函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不接受与环境保护无关的问题)。
发表意见时,请留下您的姓名及基本情况(单位或住址,文化程度、职业、联系方式等),以便必要时进行回访。
公众 (略) 络链接:
http://**_*.html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
(1)名称:山西煤炭运销 (略)
(2)联系地址: (略) 三*镇南河村
(3)联系人:常斌
(4)联系电话:0356-*
(5)邮箱:*@*q.com
2、评价机构
(1)评价机构名称:山西晋环科源 (略)
(2)通讯地址: (略) 万柏林区漪汾 (略) 8号浙江大厦
(3)联系人:高工
(4)电话:0351-*
(5)邮箱:*@*q.com
山西煤炭运销 (略)
2024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