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南县南屏镇2022年以工代赈示范工程县级
竣
工
验
收
报
告
项目名称:广南县南屏镇2022年以工代赈示范工程
批准部门:广南县发展和改革局
建设单位:广南县南屏镇人民政府
施工单位:云南 (略)
组织验收单位:广南县发展和改革局
验收日期:2023年2月21日
广南县南屏镇2022年以工代赈示范工程
项目简介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 (略) 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部署要求,深入学总书记和其他中央领导同志关于以工代赈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中共中央、 (略) 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意见》(中发(2020]30号)、《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21]19号)、《全国“十四五”以工代赈工作方案》(发改振兴[2021]1019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坚守“赈”的初心充分发挥以工代赈政策功能的意见》(发改振兴[2021]1825号)等政策文件要求,深刻把握以工代赈“工程项目是载体、群众务工是目的”的政策内涵,精准选择项目,认真组织实施,切实发挥好以工代赈中央资金带动农村群众就近就业增收的作用。根据《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下达2022年以工代赈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第二批)投资计划的通知》(云发改投资[2022]361号)、《文山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下达2022年以工代赈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第二批)投资计划的通知》(文发改投资[2022]233号)及《广南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下达2022年以工代赈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第二批)投资计划的通知》(广发改发〔2022〕30号),分解下达本批计划,安排国家以工代赈资金*元(发放劳务报酬*元,按20%以上的比例发放劳务报酬。)。根据《广南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广南县南屏镇2022年以工代赈工程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广发改复〔2022〕81号)立项批准:实施马街一 (略) 面白改黑长1800米,路面面积*平方米.实施马街社区一二组排水排污沟土方开挖长1119米,实施马街社区一二组排水沟毛石挡墙满浆满灌长1119米, (略) 面破碎629.4立方米、预制沟盖板安装1208块,实施排污波纹管安装,内径0.8米,长192米,实施排污波纹管安装内径0.4米,长1119米,实施沟底污水管顶浇混凝土共468.3立方米,实施沉沙池波纹管安装内径0.6米,长75米,实施排水沟两边粉刷抹平面积4954.4平方米,实施水 (略) 面恢复厚度0.2米,共358平方米,实施马街社区一二组人行道透水砖铺设1575.1平方米,实施马街社区一二 (略) 254平方米,实施马街社区一二 (略) 透水砂建设2666.1平方米,实 (略) 雨水口安装8对,实施马街社区一二 (略) 建设长1128米,砼垫层3511.3平方米,实施马街社区一二 (略) 路沿石建设长1128米。根据《文山州财政局关于下达2022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文财农〔2022〕70号)下达资金额度*元。
项目于2022年7月开工建设,于10月29日竣工,完马街一 (略) 面白改黑长1800米,路面面积*平方米;完成马街社区一二组排水沟建设长1119米,完成挡土墙支砌2149立方米;完成排污沟建设长192米,完成沉沙池波纹管安装长75米,完成人行道透水砖铺设1577.7平方米, (略) 透水砂建设2666平方米。完成投资*元,工程完成率100%。项目已通过乡镇验收交付使用,支付项目工程款*元,未支付资金*元,资金支付率0%。吸纳务工劳动力168人次,完成劳务报酬支付122.*元,其中,发放建档立卡脱贫户劳务报酬*元,劳务报酬支付率53.17%,项目未审计,未清算余额。
南屏镇人民政府于2023年2月18日《南屏镇人民政府关于南屏镇2022年以工代赈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第二批)工程项目验收的请示》提请县发改局组织县级行业部门进行县级验收,于2月21日进行现场验收。
一、基本情况
建设单位 | 南屏镇人民政府 |
建设地点 | 南屏镇马街社区一、二组、田坝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 |
工程项目名 称 | 广南县南屏镇2022年以工代赈工程建设项目 |
批准部门及批准文件 | 1.《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下达2022年以工代赈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第二批)投资计划的通知》(云发改投资[2022]361号) 2.《文山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下达2022年以工代赈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第二批)投资计划的通知》(文发改投资[2022]233号) 3.《广南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下达2022年以工代赈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第二批)投资计划的通知》(广发改发〔2022〕30号) 4.《广南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广南县南屏镇2022年以工代赈工程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广发改复〔2022〕81号) 5.《文山州财政局关于下达2022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文财农〔2022〕70号) |
批准建 设年限 | 2022年 |
项目计划建设内容 | 实施马街一 (略) 面白改黑长1800米,路面面积*平方米.实施马街社区一二组排水排污沟土方开挖长1119米,实施马街社区一二组排水沟毛石挡墙满浆满灌长1119米, (略) 面破碎629.4立方米、预制沟盖板安装1208块,实施排污波纹管安装,内径0.8米,长192米,实施排污波纹管安装内径0.4米,长1119米,实施沟底污水管顶浇混凝土共468.3立方米,实施沉沙池波纹管安装内径0.6米,长75米,实施排水沟两边粉刷抹平面积4954.4平方米,实施水 (略) 面恢复厚度0.2米,共358平方米,实施马街社区一二组人行道透水砖铺设1575.1平方米,实施马街社区一二 (略) 254平方米,实施马街社区一二 (略) 透水砂建设2666.1平方米,实 (略) 雨水口安装8对,实施马街社区一二 (略) 建设长1128米,砼垫层3511.3平方米,实施马街社区一二 (略) 路沿石建设长1128米。按照“资金跟着项目走、项目带着就业走”的原则,本项目计划支付劳务报酬金额为*元,当地贫困户通过投工投劳的形式进行务工获得劳务报酬,增加当地群众收入。 |
项目计 划投资 | 实施方案批复计划投资*元,其中,中央预算内计划投资*元,地方配套资金*元。 |
实际完 成投资 | 项目竣工结算价总投资614.*万元。其中,中央预算内资金614.*万元。地方配套资金*元。 |
二、工程建设概况
(一)工程项目完成的数量、质量和时间。 项目于2022年7月开工建设,于10月29日竣工,完马街一 (略) 面白改黑长1800米,路面面积*平方米;完成马街社区一二组排水沟建设长1119米,完成挡土墙支砌2149立方米;完成排污沟建设长192米,完成沉沙池波纹管安装长75米,完成人行道透水砖铺设1577.7平方米, (略) 透水砂建设2666平方米。完成投资*元,工程完成率100%。 (二)资金使用情况 项目资金设立专帐、专人管理、专款专用,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并按工程进度拨付资金。项目计划总投资*元,实际到位资金为*元,地方配套资金*元。项目竣工结算价总投资614.*万元,已支付工程款*元,未支付中央预算内资金*元,资金支付率0%,地方配套资金*元。 (三)项目管理措施 1.组织管理。为确保项目顺利推进,成立了项目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下设办公室于广南县南屏镇乡村振兴办,分管领导兼任办公室主任,成员由乡项目办人员兼任,负责项目组织实施及督促检查、制定项目实施计划、明确项目责任人员,为项目的实施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证。 2.招投标管理。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云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条例》有关法律政策的规定,结合工程实际, (略) 按照有关规定实行公开招投标。 3.资金管理。在项目资金管理和使用过程中,严格按照《财政扶贫资金管理办法》和《财政扶贫资金报账制管理办法》的规定,做到扶贫资金专款专用,保证项目资金运行安全。 (四)工程效益 该项目的实施,具有较好的经济、社会和扶贫效益。一是在项目建设中,要求项目建设单位及项目施工单位优先组织当地贫困农民参与工程建设,并按劳务量发放劳务报酬,项目区贫困群众经济收入明显增加;二是进村 (略) 条件明显提升,村庄人居环境进一步得到美化亮化,产业发展基础设施进一步完善,不断提升群众的自我发展能力和自身造血功能;三是项目的实施,有效增加脱贫不稳定户、易致贫返贫户、边缘户增加收入,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奠定坚实基础。 |
三、工程验收小组意见
经2023年2月21日,县发改局牵头组织县财政局、县乡村振兴局、县交通局、县农科局、南屏镇人民政府、马街社区、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形成县级验收组,对广南县南屏镇2022年以工代赈工程建设项目进行县级验收。验收组通过听取南屏镇人民政府汇报项目建设情况、验收组实地查验,查阅资料、群众满意度调查等方式,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形成如下意见:
(一)项目工程完成情况。完马街一 (略) 面白改黑长1800米,路面面积*平方米;完成马街社区一二组排水沟建设长1119米,完成挡土墙支砌2149立方米;完成排污沟建设长192米,完成沉沙池波纹管安装长75米,完成人行道透水砖铺设1577.7平方米, (略) 透水砂建设2666平方米。
(二)工程项目管理规范,认真履行基本建设程序,组织领导机构健全,工程建设实行项目法人负责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管理办法及制度健全,管理措施到位。
(三)资金到位情况良好,使用符合国家有关规定。设立了建设资金专账,做到专人管理,专账核算,资金专款专用,资金使用基本符合规定。
(四)工程建设各项档案资料齐全,手续完备,档案管理基本规范。
(五)项目实施效果明显。通过项目的实施,有效改善了项目区生产生活条件,增加了项目区群众经济收入,经济、社会和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效益明显,为乡村振兴建设开好头、起好步奠定坚实基础。
(六)验收组经过综合评定,认为所实施项目内容及质量合格,同意通过县级验收。
四、建议
项目建成后,建议党委政府及时把资产移交到所属社区、村委管理,同时做好后期管护工作,确保建成项目发挥较长效益。
五、参加验收单位(人员)签字签章
参加验收单位(人员)签字签章 | |||
县发改局 代表: 2023年2月21日 | 县财政局 代表: 2023年2月21日 | 县乡村振兴局 代表: 2023年2月21日 | 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 代表: 2023年2月21日 |
县交通运输局 代表: 2023年2月21日 | 南屏镇人民政府 代表: 2023年2月21日 | 监理单位: 代表: 2023年2月21日 | 施工单位 代表: 2023年2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