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候选人公示
内蒙古自治 (略) 乌拉特前旗乌拉山镇局部平房 (略) 设施改建项目施工
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人名称 | 乌拉特前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 内蒙古 (略) |
项目名称和编号 | 内蒙古自治 (略) 乌拉特前旗乌拉山镇局部平房 (略) 设施改建项目 前* |
标段(包)名称和编号 | 内蒙古自治 (略) 乌拉特前旗乌拉山镇局部平房 (略) 设施改建项目施工 前*-01-01 |
开标时间 | 2024年09月06日 09时30分 |
开标地点 | 乌拉特前旗开标室2号 |
公示期 | 2024年09月10日至2024年09月12日止 |
备注说明 | / |
第一中标候选人
投标人名称 | 内蒙古誉博源 (略) |
投标报价(元) | *.0000 |
工期(交货期) | 90 (具体时间以签订施工合同期限为准) |
工程质量标准 | 合格 |
承诺的项目负责人姓名、相关个人业绩、证书名称和编号 | 李少博 / 李少博/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蒙* |
企业业绩 | 1.杭锦后旗2021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施工(第五标段);2.大佘太镇红明村安全饮水改造项目(二次);3.乌拉特前旗大佘太镇红明村安全饮水改造二期项目;4.内蒙古自治 (略) 乌拉特前旗乌拉 (略) 、 (略) (略) 、泵站及智能控制系统配套改造工程施工第一标段;5.内蒙古自治 (略) 乌拉特前旗乌拉 (略) 、 (略) (略) 、泵站及智能控制系统配套改造工程施工第二标段;6.内蒙古自治 (略) 乌拉特前旗乌拉山镇振兴大街、 (略) (略) 城市排水防涝建设项目 |
其他项目管理人员姓名、相关个人业绩、证书名称和编号 | 技术负责人:张枝弟工程师证书:*;资料员:高慧岗位证:*0063;质量员:郑富元岗位证:*1886;施工员:王靖荣岗位证:*0320;安全员:蔺垒军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蒙建安C2 (2021)*;材料员:魏英岗位证:*0027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评标情况 | 详见本公示附件《评标报告》 |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投标人名称 | 内蒙古鹏海 (略) |
投标报价(元) | *.0000 |
工期(交货期) | 90 |
工程质量标准 | 合格 |
承诺的项目负责人姓名、相关个人业绩、证书名称和编号 | 孟茹 / 刘阳/二级工程师注册证书/蒙* |
企业业绩 | 1.五原县隆兴昌 (略) 建设 (略) 改造工程-隆兴昌大街( (略) -2号系站)和五原县隆兴昌镇排水防涝系统建设工程-隆兴昌大街( (略) - (略) );2.临河区双河镇进步 (略) 工程;3.杭锦后旗陕坝镇自来水厂净水车间建设工程项目施工;4.陕 (略) 出口给水管道改造工程建设项目;5.杭锦后旗2023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第二标段) |
其他项目管理人员姓名、相关个人业绩、证书名称和编号 | 技术负责人:田甜工程师证书*;安全员:路平安考证:蒙建安C2(2017)*;施工员:吴杰岗位证:*4293;材料员:孟伟岗位证:*0037;质量员:刘丽霞岗位证:*4383;资料员:仲伟岗位证:*0053;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评标情况 | 详见本公示附件《评标报告》 |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投标人名称 | 内蒙古 (略) |
投标报价(元) | *.0400 |
工期(交货期)天 | 90日历 |
工程质量标准 | 合格 |
承诺的项目负责人姓名、相关个人业绩、证书名称和编号 | 孟林飞 / 孟林飞/二级注册证书/NMG* |
企业业绩 | 1.S311工程黑八盘自来 (略) 迁改项目(东马王庙-上秃乡)(张正恒沟-东马王庙段);2.乌达工业 (略) 提质改造工程;3.乌达工业 (略) 提质改造工程;4.通辽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 (略) 延伸工程项目EPC;5.乌拉特前旗乌拉山 (略) 节能改造工程(三期);6. (略) 海南区雨污分流雨 (略) 二期工程;7.20 (略) 海勃湾区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凤凰A区、华隆小区、方园A区、瑛隆东区)项目;8.内蒙古呼和浩特新机场工作区工程施工总承包二标段 (略) 工程 04 标段 |
其他项目管理人员姓名、相关个人业绩、证书名称和编号 | 技术负责人:刘俊丽工程师证书:*;施工员:顾倩岗位证:*0006;安全员:黄彦婷安考证:蒙建安C2(2020)*;质量员:银普岗位证:*0197;资料员:刘宇薇岗位证:*0099;材料员:张雅婷岗位证:*0019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评标情况 | 详见本公示附件《评标报告》 |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 / |
否决投标情况
(略) 鸿利元 (略) 未响应招标文件 |
异议与投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 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 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对招标人答复 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 部门提出投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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