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组织实施好广东省供销合作社2024年省供销社农业面源污染防控示范体系任务,根据《2024年省供销社农业面源污染防控示范体系项目申报指南》(粤供科函〔2023〕371 号)《广东省供销合作联社关于下达2024年省供销社农业面源污染防控示范体系任务清单和补助资金的通知》(粤供企函〔2024〕285 号)文件,省供销联社下达斗门区供销社农业面源污染防控示范体系任务专项资金*元。结合我区实际,现就公开遴选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作为斗门区供销社2024年省供销社农业面源污染防控示范体系任务实施主体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为提高农业面源污染防控能力水平,省社支持斗门区供销合作社开展农业面源污染防控示范体系建设,为农户实施农作物病虫害统防统治、肥料统配统施、农作物营养解决方案与植保解决方案等农业社会化服务,示范带动有效防控广东省种植业污染,普及农业面源污染防治知识和实用技术,持续推进化肥、农药减量增效,发挥供销合作社参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应有作用。
二、项目名称和项目实施范围
项目名称:斗门区2024年省供销合作社农业面源污染防控示范体系
项目实施范围:斗门区行政管理区域内。
三、项目补助资金和绩效目标
项目补助资金:*元。
绩效目标:斗门主要农作物化肥农药使用量零增长,重大农作物病虫危害损失率少于5%,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率达80%,化肥农药施用技术更加科学、规范,农民环保意识明显提高,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和农民满意度80%以上,开展农业技术培训 100人次以上,实施面积*亩。
四、服务作物种类及实施内容
服务作物种类:重点聚焦水稻、玉米、番薯等粮食作物,以及当地特色优势经济作物(如荔枝、柚子、柑橘、蔬菜等),每个试点地区可选取 1-2 种在当地种植面积较大的作物作为实施作物,支持试点地区推广使用绿色农资,以整村推进的形式开展农业面源污染防控。
实施内容:病虫害专业化防治服务、统配统施服务、农作物优质营养解决方案、农作物优质植保解决方案、地力提升、农业面源污染防控效果监测和农业技术培训。
五、项目资金使用
示范体系对农户参与的农业面源污染防控项目给予资金补贴,重点用于开展病虫害专业化防治、统配统施、农作物营养解决方案与植保解决方案、地力提升、农业面源污染 防控效果监测和农业技术培训等,由实施主体在服务合同中明确补助服务对象的金额,并在最终收取服务费用时直接扣减补贴金额。补贴金额参考世界银行贷款广东农业面源污染治理项目的标准,每亩补贴金额不超过服务价格的45%。其中,粮食作物方面,病虫害统防统治不高于50元/亩;肥料统配统施不高于50元/亩;优质植保解决方案按指定目录农药零售价30%-40%补贴,不高于40元/亩;优质营养解决方案不高于40元/亩。经济作物方面,优质植保解决方案按指定目录农药零售价30%-40%补贴,不高于40元/亩;优质营养解决方案不高于40元/亩;地力提升不高于84元/亩。
六、遴选对象要求
(一)在广东省境内注册,且具有法人资格的农资农技经营企业、基层供销合作社、 (略) (中心)等服务组织。
(二)具备健全的组织机构和内控制度,会计独立核算,资产及财务状况、信用记录良好;有固定的经营场所,且在当地有健全的 (略) 络和一定的业务覆盖能力。
(三)供销合作社须为实施主体的第一大股东,且持股比例不低于34%。
七、申请审核程序
(一)服务组织按要求填写申请表(附件1)、承诺书(附件2),并提供服务组织情况介绍(附件3)。服务组织对提交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方案的可行性负责,如有弄虚作假须承担全部责任。服务组织将所有书面材料盖章件,一式三份提交至我社,提交书面材料的同时一并提交电子版。
(二)我社组织业务部门对提交资料进行审核。
(三)审核通过后,由供销社进行集体研究,在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的基础上,严格条件,择优选取实施主体。
(四)遴选结 (略) 站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正式确定实施主体。
八、申请截止时间与地点
申请截止时间:2024年9月6日17时,逾期不予受理。
地点: (略) 斗门区井 (略) 445号三楼
联系人:廖秀珍
办公电话:0756-*
附件:1.斗门区2024年省供销合作社农业面源污染防控示范体系项目申请表
(略) 斗门区供销合作社
2024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