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津南区政务服务办关于对贵夫人木业(天津)有限公
司木质家具制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拟作出审批决定
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期限:自本信息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22-*
传真:022-*
通讯地址: (略) 津南区八里台镇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科技大道9号
建设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名称 | 建设地点 |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名称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 公示起止日期 |
贵夫人木业(天津)有限公司木质家具制造项目 | 贵夫人木业(天津)有限公司 | (略) 津南区小站镇小站工业园区3号路16号 | 天津玺丽 (略) | 贵夫人木业(天津)有限公司 (略) 津南区小站镇小站工业园区3号路16号,租赁天津 (略) 现有闲 (略) ,建设贵夫人木业(天津)有限公司木质家具制造项目。具体建设内容为:购置安装数控木工车床、数控侧孔机、封边机、打磨房、喷漆房、环保设施等设备,年产木门500套、柜子200套、楼梯300套,合计1000套。 | 废水 本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静置沉淀处理后进入污水管网,最终进入双林污水处理厂处理。本项目排放生活污水水质可以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12/356-2018)三级限值。 (2)废气 本项目木工车间开料、机械加工、雕刻过程产生的颗粒物经集气罩收集布袋除尘器净化后由1根15m高排气筒P1排放;本项目木工车间贴皮、冷压、封边、拼板过程产生的废气经集气罩收集两级活性炭吸附净化后并入1根15m高排气筒P1排放。打磨过程在负压车间内进行,产生的颗粒物经密闭负压打磨房内打磨柜侧吸收集后布袋除尘器净化后由1根15m高排气筒P2排放;调漆、喷漆、晾干过程产生的废气经负压车间集中收集后由1套喷淋塔+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净化后由1根15m高排气筒P3排放。 根据预测可知,本项目P1排气筒排放的颗粒物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TRVOC、非*烷总烃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20)表1家具制造行业标准限值,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DB12/059-2018)中表1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要求;P2排气筒排放的颗粒物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颗粒物-染料尘);P3排气筒排放的非*烷总烃、TRVOC、*苯与二*苯合计排放浓度及速率均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20)表1家具制造行业标准限值;颗粒物排放浓度及速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颗粒物-染料尘);*酸*酯、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DB12/059-2018)中表1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要求。 本项目建成后颗粒物、非*烷总烃在厂界处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浓度限值要求。厂区监控点处非*烷总烃浓度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20)表2非*烷总烃监控浓度限值。 (3)噪声 本项目建设后东、西、南侧厂界噪声满足 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标准限值要求,北侧厂界噪声满足 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4类标准限值要求,实现达标排放。因此,本项目运营期的噪声不会对周围区域声环境质量产生明显影响。 (4)固体废物 本项目废包装材料、边角料、废木屑、集尘灰外售物资回收单位回收利用;废包装桶、废油、废油桶、沾染废物、废活性炭、废过滤棉、喷枪清洗废水、漆渣、喷淋废水、废漆雾毡等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间内,委托有资质单位定期处置;废催化剂由厂家回收处置;生活垃圾由城管委清运。本项目固体废物处理处置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l8599-2020)、《 (略) 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 2025-2012)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修改单的要求,对环境影响较小。 (5)环境风险 本项目环境风险较低,落实本报告相关要求,制定一套完善的事故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经以上措施后,本项目环境风险水平可防控。 | / | 2023.04.03 -2023.04.10 |
公示期限内,公众可以通过电话和信函的方式提出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的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