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丰镇市新城湾沈家夭碎石矿等2家采矿权自行废止的公告
来源:自然资源局 发布时间:2024-04-23 1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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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 (略) 第241号令)第七条规定:“采矿权逾期不办理延续登记手续的,采矿许可证自行废止”。 (略) (略) 名下 (略) 新城湾沈家夭碎石矿(证号:C**、有效期2021年10月10日至2023年10月10日)、 (略) 万 (略) 名下 (略) 万红玄武岩矿(证号:C**、有效期2021年11月4日至2023年11月4日)2家采矿权予以公告废止,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和土地复垦责任须由矿山涉及的相关企业和个人依法履行。
(略) 自然资源局
2024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