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重点普法内容 | 普法对象 | 普法形式 | 责任部门 |
1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 公职人员、社会公众 | (略) 络、讲座、现场讲解等形式开展相关宣传教育活动。 | 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
2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 | 公职人员 | 组织专题培训、网络学习等形式开展相关宣传教育活动。 | 政策法制科、综合监督科 |
3 | 《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 | 公职人员、社会公众 | (略) 络、讲座、体育活动等形式开展相关宣传教育活动。 | 体育事业促进科、体育产业发展科、区青少年业余体校、区文体设施管理中心 |
4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 公职人员、社会公众 | (略) 络、讲座、现场讲解等形式开展相关宣传教育活动。 | 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
5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广东省消防工作若干规定》等 | 公职人员、社会公众 | 组织专项培训、讲座、网络学习、现场讲解等形式开展相关宣传教育活动。 | 综合监督科及相关科室、局属单位 |
6 | 《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等 | 公职人员、社会公众 | 组织专项培训、讲座、网络学习、现场讲解等形式开展相关宣传教育活动。 | 综合监督科、审批服务科及执法各科室 |
7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 | 公职人员 | 组织专项培训、讲座、网络学习等形式开展相关宣传教育活动。 | 机关党委(人事科) |
8 | 《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 | 社会公众 | 组织讲座、非遗活动等形式开展相关宣传教育活动。 | 区文化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