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莲都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申请核发秋 (略) (略) 配套工程《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
项目拟建地点位于莲都区岩泉街道秋塘村,330国道南侧。项目总用地面积9518㎡。 (略) 用地面积6800㎡,代征用地2718㎡。 (略) 设计全长约717米,道路红线宽10米。工程内 (略) 、 (略) 、绿化、人行道以及其 (略) 建设及污水处理设施。项目红线范围具体详见附图。
现将该项目有关情况进行批前公告,公告期限为十天。如有异议的重大利害人(或法人),请在公告期限内持证明利害关系的证据材料及本人身份证明(或法人身份证明)向我局以书面形式提出反馈意见,并依法行使陈述、申辩以及申请听证等权利;逾期不申报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公告期满无异议,我局将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单 位反映情况要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要签署真实姓名,并留下真实的联系电话、地址、邮编。
公告期限:2024年8月20日至2024年8月30日止
联系地址: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莲都分局314室( (略) 19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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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莲都分局
2024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