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项目 (略) 2017年实体渠道规范经营辅助支撑项目采购,采购人为中 (略) (略) (略) 分公司, (略) 分公司。项目资金由采购人自筹,并已落实。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 (略) 公开比选,具有服务能力的供应商均可前来报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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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采购货物的名称、数量及主要技术参数
采购服务名称: (略) 2017年实体渠道规范经营辅助支撑项目 采购预算:38万元(含税价) 采购内容:为提升全市渠道的运营能力,更好的推进渠道精细化管理和专业化运营,辅助开展全市渠道规范经营常规化监测与督导工作。 标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采购包,选取一名中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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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资格要求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详细的资格条件如下: (1)应答方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开户许可证等各种证件合法有效。 (2)应答方 (略) 或管理服务等同类经营范围。 (3)应答方不得存在下列情形:被责令停业的;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的;有诉讼及仲裁情况的;在最近三年出现重 (略) 全责任事故的;近三年与 (略) 有过不良 (略) 记录的(例如转包、违法分包、监守自盗、弄虚作假等);供应商后评估不合格的。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5)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 (略) ,不得同时参与本次谈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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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获取比选文件 3.1 (略) 网上发售电子版比选文件,不再出售纸质比选文件。比选文件售卖时间为 * 日16时43分至 * 日17时30分( (略) 时间,下同),凡有意参与的潜在供应商, (略) 网(http:/ *** )进行项目报名(已在该系统注册过的供应商请直接 (略) 项目报名,未在该系统注册的供应商请先注册,获取登录账号后 (略) 项目报名)。 (略) 网首页提供操作手册,潜在供应商根据 (略) 注册、报名、下载比选文件。 3.2 报名通过的供应商 (略) 比选文件的购买,比选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 200 元(¥ 元)整。 注意: 无论比选文件是否收费,经采购人审核报名通过的供应商,请务必在 比选文件售卖截止时间前 (略) 网,进入“招投标操作”界面,选择 (略) 比选文件购买操作;否则将无法正常应答。 3.3 供应商针对供应商注册、报名、CA证书办理、网上应答操作等 (略) , (略) 网技术支持联系电话,详见系统首页“技术服务”专区。 3.4 供应商必须在应答截止时间之前办理CA证书,并使用 (略) 加密后才能应答;否则将无法正常应答。 (略) 网首页下方下载专区“CA证书办理及安装”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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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应答文件的递交 4.1 纸质应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应答截止时间,下同)为: * 日15时00分;地点:中 (略) (略) (略) 分公司/ (略) 分公司; (略) 网提交,截止时间同上。本次开标将于上述应答截止的同一时间、 (略) ,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授权代理人应准时参加。 4.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纸质应答文件, (略) 投标系统的电子应答文件,以上各种情况均为无效应答,采购人不予受理。当电子应答文件出现应答异常时,应及时联系系统支撑人员解决。若在应答截止时间之前仍未解决, (略) 供应商须提供在应答截止 (略) 应答操作出现异常的证明材料,如至少3张不同操作步骤(包含上传、加密、提交操作)的系统桌面的全幅截图,并经采购人确认,则该应答人的应答文件以纸质应答文件为准,电子应答文件同时失效。采购人有权对应答人提供的 (略) 核实,如果发现应答人提供虚假信息,将追究提供虚假信息的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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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电子采购应答规则 5.1 供应商须在应答截止时间前完成在系统上递交电子应答文件,按4.1要求地点递交纸质应答文件。 5.2 当供应商电子应答文件应答正常时,应答、评审以电子应答文件为准。 5.3 当供应商电子应答文件开标解密异常(包括价格、技术、商务等)时,开标、评审环节该供应商以纸质应答文件为准。当供应商电子应答文件只有应答价格异常时,开标环节该供应商以纸质应答文件的报价为准,后续评审时该供应商以电子应答文件的技术、商务文件为准。 注1:供应商的电子应答文件是经过CA证书加密后上传提交的,任何单位或个人均无法在应答截止时间(即唱价时间,下同)之前查看或篡改,不存在泄密风险。 注2:供应商在应答截止时间之前可以多次提交或撤回电子应答文件,提交新应答文件前需撤回前一次提交的电子应答文件,并且前一次提交的电子应答文件系统将彻底删除。 注3:供应商可以登录系统查看电子应答文件上传提交结果,了解和确认电子应答文件提交状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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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略) 分公司 联 系 人:黄炎妍 电 话: *** 邮 箱: * 39.com 户 名: (略) 分公司 (略) : (略) (略) 账 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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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免责声明 我公司发布本次项目采购信息的官方媒介包括:(http://)、 (略) 网(http:/ *** ) 、 (略) (略) (xxxxx)。除上述外,我公司不 (略) 站、论坛等媒介上发布任何采购信息,其他任何媒介上转载的、以我公司为采购主体的采购信息均为非法转载,均为无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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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附加项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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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中 (略) (略) (略) 分公司/ (略) 分公司 *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