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20〕10号)等有关规定, (略) 长乐区民政局2024年度(第9批)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序号 | 采购项目名称 | 采购需求概况 | 预算金额(万元) | 预计采购时间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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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略) 长乐区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购买服务项目 | 采购内容:区级社会工作指导总站服务 采购数量:1年 采购内容:吴航街道、航城街道、鹤上镇、猴屿乡片区社会工作站 采购数量:1年 采购内容:营前街道、首占镇、玉田镇、罗联乡、古槐镇片区社会工作站 采购数量:1年 采购内容:漳港街道、文武砂街道、江田镇、松下镇片区社会工作站 采购数量:1年 采购内容:金峰镇、湖南镇、潭头镇、文岭镇、梅花镇社会工作站 采购数量:1年 主要功能或目标:进一步健全基层社会工作体制机制,优化整合镇街社会工作服务管理力量,增强社会工作统筹能力和动员能力。持续巩固镇街社工站建设全覆盖及规范化成果,进一步依托站点统筹做好养老服务、社会救助、儿童福利、基层治理、社会工作机制融合等重点工作,推动服务重心向基层下移,以专业化、精细化社会工作服务提升民生服务效能,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米”,把 (略) 打造成落实党和政府爱民惠民政策、落细民生基本保障服务 需满足的要求:1.在民政部门依法登记的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章程中应明确社会工作服务宗旨、范围和方式;2.具备规范的财务和纳税资质,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和专业执行团队;3.无违法违规记录,社会信誉良好;4.区社会工作指导总站项目优先由社会工作枢纽型组织运营,同一法人关联机构最多只能竞得1个合同包。 | 360.* | 2024年10月 | 项目一签3年,项目3年预算合计*元。年度评估结果为合格及以上的续签合同,评估不合格的不予续签,中止合同。 |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略) 长乐区民政局
2024年09月0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