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城县创新智造产业园建设项目-石城县小松绿色产业园标准厂房及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勘察三次招标招标公告
赣建石招字【2023】第30号
石城县创新智造产业园建设项目-石城县小松绿色产业园标准厂房及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勘察三次招标已由石行审函【2023】54号核准招标,招标人为江西 (略) ,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一、招标项目概况
1、招标人:江西 (略)
2、招标项目:石城县创新智造产业园建设项目-石城县小松绿色产业园标准厂房及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勘察三次招标。
3、建设地址:石城县小松创业园。
4、项目总投资额:约11000万元。
5、项目规模:石城县小松绿色产业园标准厂房及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位于石城县小松创业园,项目占地面积约40亩,项目总投资约11000万元,总建筑面积约38636平方米,其中包括综合楼一栋,钢结构厂房2栋,研发楼一栋及附属用房等配套基础设施。
6、本项目投资:本项目勘察长度约为1300米。本项目为单价招标,控制单价为100元/米(不区分土层、砂卵石层、岩层等)。勘察费最终结算价按中标单价乘以实际工作量计算。
7、招标范围:石城县创新智造产业园建设项目-石城县小松绿色产业园标准厂房及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勘察的招标范围包含且不限于对应工程的钻探、土工试验、岩石试验、取水土样试验、标贯试验、动力触探试验、波速试验、抽水试验、室内试验、岩土勘察、技术经济分析和论证,出具岩土工程的评价和施工要点等内容的岩土工程勘察报告;要求正确反映工程地质条件,查明不良地质作用和地质灾害,提出资料完整、评价正确,符合国家有关规范要求的勘察报告;根据工程提出详细的岩土工程资料和设计、施工所需的岩土参数;对地基做出岩土工程评价,并对地基类型、基础形式、地基处理、不良地质作用和防治等提出建议。
8、勘察工期:30天,实际工期从签订《勘察服务合同之日》开始计算至提供合格的勘察报告止。
9、工程质量要求:勘察单位须根据建设工程勘察规范标准的要求,查明、分析、评价建设场地的地质地理环境特征和岩土工程条件,编制满足施工图设计要求的建设工程勘察文件,并完成竣工验收工作。提供的岩土勘察成果应真实有效,满足国家相关强制性条文和规范要求,同时必须满足工程设计需求并通过图审中心审查。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申请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且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级或者工程勘察专业资质(岩土工程(勘察))*级及以上资质。
2、拟派本项目勘察机构人员要求
2.1、拟派的勘察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证书及中级职称;
2.2、拟派的专业技术人员须取得岩土工程勘察类专业初级及以上职称,且不得少于2人。
2.3、拟投入本标段勘探的钻机不少于3台,且每3台钻机为一组配置一名机长。
注:以上拟派人员一人只能担任一个岗位或职务。
3、法定代表人证书或委托代理人授权书;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投标单位正式职工并开标前连续六个月(不含开标当月)在投标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并附本人二代身份证;
4、外埠来赣投标单位执行赣建科设(2019)44 号、赣建字〔2021〕4号文, (略) 行政区域开展业务的勘察企业,不再执行《 (略) 外进赣建设工程企业实行信息登记管理的通知》(赣建办[2017]14 号)有关规定,实施信息告知承诺制。勘察企业只需在江西住建云平台网上登记,提供完成登记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5、提供投标保证金转账凭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或电子保函原件扫描上传。
6、信誉要求:
投标人有以下任意情形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参与投标的,视为无效投标;已中标的取消中标资格,已缴纳的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作违约金全额没收。投标时按投标文件格式提供承诺书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1)投标人或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失信被执行人(是指被执行人具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招标公告发布前从 (略) 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库中删除的除外)。
(2)投标人36 个月内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发生被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的骗取中标、串通投标、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问题。
(3)投标人被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作出限制在本地区投标且在有效期内的行政处罚;
(4)投标人或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 36 个月内 (略) 行贿犯罪档案网络查询系统中可查询到的行贿记录。
(5)投标人近 3 个月内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 (略) 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开标时,投标人未按上述规定上传有关证书原件扫描件(含电子证照件)、证明材料或未按要求提供并扫描件到电子投标文件的,资格审查不合格,作无效投标处理。
三、投标报名相关事宜
1.根据赣建字[2020]12号文件的通知,为落实推进全领域全流程电子化招标投标的精神,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标,凡符合资格条件且有意参加的投标者,请于申请时间内(2023年09月20日-2023年10月10日) (略) 公共资源交易( http://**)系统中报名和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因系统设置原因可能导致无法全天候开放获取文件,由此产生的无法获取由潜在投标人自行承担。操作过程如有疑问请咨询新点:*。
2.本工程招标对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的发布、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已满足法律、法规规定的最短时间,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参加投标时,应自行考虑是否具有编制投标文件的时间,招标人不承担由此而带来的一切责任,对在招标文件规定答疑截止时间以后提出的疑问也不再进行答复,视为潜在投标人充分理解本招标文件。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10月11日09时00分,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石城县分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
2、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各投标单位需自行在系统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企业不需要到场参加开标会,现场环节(包括但不限于现场签到、递交原件、现场解锁、现场询标、电子保函等)全部转为“不见面开标”系统“线上”操作,现场签到环节改为网上签到。投标企业在招标文件规定的签到时间内进行网上签到,未按时在网上签到视为自动放弃投标。操作流程详见“ (略) 不见面开标大厅-投标人操作手册”(http://**),如有疑问请联系新点工作人员(400-998-00 (略) )。“不见面开标”登录地址: http://**:41839/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以上网址均用IE浏览器登录)。
3、本项目资格审查文件以招标文件设置的资格要求为准,请各投标单位按招标文件中设置的资格要求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五、其他事项
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工程勘察合同管理规定的要求,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内容签订勘察委托合同,并履行勘察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
2、招标人不承担投标人因投标产生的任何费用。
3、本工程勘察项目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4、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5、有关本项目投标的其它事宜,请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6、如因招标人资料等原因而引起招标活动时间变动,招标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请各潜在投标人随时留意该网站。
7、本次招标结 (略) 公共资源交易(http://**)上进行中标公示,如招标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办理中标公示时,因该企业相关信息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或未下载招标文件导致无法获取该中标候选人企业名称的,将取消其中标排序资格且不对该企业候选资格进行公示,并以围标串标线索移交相关部门处理。
8、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程建设行业招投标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严厉打击工程招投标领域雇黑拥黑,恶意竟标、暴力围标、强揽工程等黑恶势力,营造 (略) 场秩序,促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监督电话:0797-*、*@*63.com。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 (略) 公共资源交易(http://**)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江西 (略)
地址: (略) 石城县琴江镇工业二路
联系人:温先生
联系电话:0797-*
招标代理机构: (略) (略)
地址: (略) 石城县琴江镇西华南路101号四楼
联系人:刘女士
联系电话:*
招投标监督单位:石城县城镇发展服务中心
受理投诉电话:0797-*
2023年0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