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以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从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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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相关规定,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 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智能起重器械、航空地勤设备扩建项目 | (略) (略) 锦 (略) 173号 | 信华智能装备(江苏)有限公司 | 苏州 (略) | 本项目 (略) 锦 (略) 173号,原有厂房面积5307平方米,新建厂房面积1498平方米,办公楼2032平方米,新增相应设备,主要从事智能起重器械、航空地勤设备制造,该项目建成后,全厂年产智能起重机800台、航空地勤设备1200台。 | 1.本项目采用“雨污分流、分类收集、分质处理”。本项目无工业废水排放,生活污水接管至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后达标排放。 2.本项目调漆、喷底漆、晾干工序产生的废气经“折流式过滤板+过滤棉+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米高的排气筒(P1)排放,喷面漆、烘干工序产生的废气经“折流式过滤板+过滤棉+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米高的排气筒(P2)排放,喷砂工序产生的废气经滤芯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米高的排气筒(P3)排放,下料工序产生的废气经设备自带的布袋除尘装置处理后在车间无组织排放,焊接工序产生的废气经移动式焊烟净化器处理后在车间无组织排放,废气排放执行报告表所列相应标准。 3.采取先进的低噪声设备,隔声、吸声、消声,降低交通噪声等措施,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相应标准。 4.制定和落实固体废物(废液)特别是危险废物的厂内收集和贮存、综合利用、安全处置的实施方案,实现“零排放”。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