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2个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 | 建设 单位 | 建设地点 | 评价 单位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高性能环保超临界发泡新材料产业化项目 | 福建鑫 (略) | (略) 仙游经济开发区慈岳片区(枫亭镇东宅村留宅 555-556 号) | (略) (略) | 福建鑫 (略) 高性能环保超临界发泡新材料产业化项 (略) 仙游经济开发区慈岳片区(枫亭镇东宅村留宅 555-556 号),年生产鞋底 5000 万双。总投资*万元,其中环保投资*元。 | 一.施工期环境影响: 项目工程废水主要为施工设备及车辆的冲洗废水及施工作业废水。项目施工期共设置 2 个洗车台,洗车台下方各设置1个沉淀池对车辆冲洗废水及施工作业废水进行收集处理,废水收集后回用于车辆及场地冲洗,不外排。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经化粪池 (略) (略) ,接入仙游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施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有三个方面,一是施工扬尘,二是施工机械运转释放的有害气体,三是装修阶段产生的有机废气,类比同类房地产建设项目可知,施工期大气污染源主要为施工扬尘。施工期噪声主要是各种机械设备所产生的噪声和车辆行驶时产生的噪声。施工期的固废主要有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建筑垃圾以及土石方工程弃方等。 二.运营期环境影响: 1.废气:项目A1 厂房1F注胚发泡车间、A2厂房1F珠粒发泡车间、A4厂房1F注胚发泡车间在产生废气工序上设置集气罩,废气经集气装置收集后通过“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排气筒(20m 高)排放。项目A1厂房2F注胚车间、研发一部在产生废气工序上设置集气罩,废气经集气装置收集后通过“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排气筒(20m 高)排放。项目A3厂房1F、2F 蒸汽成型车间在产生废气工序上设置集气罩,废气经集气装置收集后通过“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排气筒(20m 高)排放。项目A4厂房2F、3F注胚车间在产生废气工序上设置集气罩,废气经集气装置收集后通过“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排气筒(20m 高)排放。项目A5厂房1F,2F造粒车间在产生废气工序上设置集气罩,废气经集气装置收集后通过“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排气筒(20m高)排放。导热油炉、蒸汽锅炉尾气经烟囱(27m高)排放。 2.废水:项目生产过程中无生产废水排放。生活废水通 (略) 纳入仙游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3.噪声:项目厂界噪声应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的3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项目一般工业固废集中收集至一般固废区,综合外售。项目产生的导热油空桶由厂家进行油品添加后将空桶带走。项目废气治理设施更换的活性炭集中收集委托有资质单位回收处置。项目废导热油、废润滑油集中收集,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项目废机油暂存于危废间,定期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
年产*双运动鞋改建项目 | 金威服饰(福建)有限公司 | (略) 仙游县郊尾镇埕边村 | (略) (略) | 金威服饰(福建)有限公司年产*双运动鞋改建项 (略) 仙游县郊尾镇埕边村,年产*双运动鞋,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元。 | 一、施工期环境影响: 项目利用现有工程厂房进行建设,厂房建设环境影响已经结束。项目设备安装过程中产生噪声,在采取适当的隔声措施后,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二.运营期环境影响: 1.废气:项目拟在1#楼2F调胶房及成型流水线区域上方设置集气罩,生产时车间门窗均关闭并在出入口设置垂帘,1#楼2F调胶房及成型流水线产生的有机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两段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风机引至一根20m的排气筒高空排放。刷胶、刷处理剂工段均设有围挡。项目打磨机配套布袋除尘器进行密闭收集处理后无组织排放。 2.废水:项目生活污水和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化粪池处理后,排入枫亭污水处理厂处理。 3.噪声:项目厂界噪声应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的2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边角料暂存在一般固废暂存间,外售综合利用。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暂存在一般固废暂存间,外售综合利用。原料空桶(水性胶水、油性PU胶、白乳胶、清洁剂、处理剂、固化剂)应暂放于危废暂存间,集中收集后由生产厂家回收。破损的原料空桶暂存在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危废处置资质单位处置。更换的废活性炭需暂存在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危废处置资质单位处置。废机油、机油空桶暂存在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危废处置资质单位处置。隔油池废油脂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 |
公示时间:2024年6月19日至2024年6月25日(5个工作日)
联 系 人: (略) 仙游生态环境局审批股
电 话:0594-*
传 真:0594-*
通讯地址:仙游县政务服务中心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