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地点: (略) 怀柔新城北侧的怀北镇范围内,南起中科北街,北至望科大街
公示时间:2023-12-22
受理时间:2023-12-11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1)施工期:生态环境:严格规定是施工车辆行驶便道,严禁将工程弃土弃渣随意置于道路两侧,更不允许随挖随倒,大规模的土石方工程应尽量避开多雨季节。施工结束后影及时实施绿化工程等。大气环境:加强环境管理,不在大风天气情况下施工,设置围挡,洒水抑尘,临时堆土场建筑垃圾及时清运,覆盖防尘布或防尘网,运输车辆进出工地进行清洗等。 水环境:废水采用简易防渗隔油沉淀池处理后全部利用等。声环境:合理布置施工场地,合理安排施工时间,设施隔声围挡等。固体废物:剩余土方和建筑垃 (略) 指定的弃渣场堆放;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 (2)运营期:生态环境:按照绿化设计及时恢复破坏的植被和生态环境。水环境:项目污水管线采取防腐蚀防渗措施。大气环境:道路两侧绿化等措施。声环境:道路两侧绿化等措施。固体废物:路面垃圾统一收集由环卫部门清运。 环境风险:跨怀北小河采用现浇钢筋砼闭合框架结构,人行道外侧设置石材装饰护栏,可起到防撞作用等。
公众参与情况:无
联系人:宋宝宏
联系电话:*
环评单位名称:北京 (略)
审批部门:怀柔区生态环境局
邮政编码:*
邮寄地址:怀柔区行政服务大厅环保窗口
传真电话:*
设定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十九条、第四十一条、第六十一条、第六十三条。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3、《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十八条、第二十二条。4、《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十九条。5、《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十三条。6、《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十三条、第十四条。7、《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第二十九条。8、《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六条。
行政相对人名称: (略) (略) 管理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