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科研单位依法决策、依法管理的能力和水平, (略) (略) 决定公开选聘1家律师事务所担任法律顾问。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聘对象、聘期及预算
选聘对象为具有有关资质的律师事务所,聘期为3年一聘。预算金额为每年不超过*元。应聘报价不得超过预算价,否则为无效报价。
二、应聘律师事务所应具备的条件
(一) (略) 设立的律师事务所或分所(以下统称应聘律师事务所);
(二)成立3年(含)以上,有10名及以上执业律师;
(三)应聘律师事务所应承诺,如获聘将委派2名(含)以上执业5年(含)以上的律师提供法律服务;
(四)应聘律师事务所或其拟委派的律师应具有担任县级(含)以上事业单位、国有企业法律顾问的执业经历,熟悉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相关工作;
(五)应聘律师事务所及其拟委派的律师三年内应未受 (略) 罚、司法行政部门 (略) 罚和律师协会 (略) 分。
三、外聘法律顾问工作职责
(一) (略) (略) 属各科室(研究所、中心、企业)重大改革、重大决策、重大活动、重大项目、重 (略) 置等提供法律意见;
(二) (略) (略) 属各科室(研究所、中心、企业)法治宣传教育;
(三) (略) (略) 属各科室(研究所、中心、企业)合作项目的洽谈事宜,协助起草、修改重要的法律文书 (略) (略) 为一方当事人的重大合同;
(四) (略) (略) 属各科室(研究所、中心、企业)涉及社会管理与稳定的重大事项、处置涉法涉诉案件、信访案件和重大突发事件等提供法律服务;
(五) (略) (略) 属各科室(研究所、中心、企业)处理诉讼、仲裁等法律事务;
(六)依 (略) (略) 属各科室(研究所、中心、企业)有关民事法律事务;
(七) (略) (略) 属各科室(研究所、中心、企业)法律事项,除有明确要求的外,一般应当提出书面法律意见,并对出具的法律意见合法性负责。
(八) (略) (略) 属各科室(研究所、中心、企业)加强管理和改革工作提供相关策划咨询工作。 (略) (略) (含各科室、研究所、中心、企业)组织的需要法律顾问参加的有关会议、会谈或谈判等工作。
四、选聘程序
(一)应聘单位报名。有意应聘的律师事务所请将报名材料一式两份加盖公章并密封后,于2024年11月12日17:00前 (略) (略) 党政办公室(联系人:陈春艳,电话:*,地址: (略) 德溪街 (略) (略) (略) 办公楼5006办公室。报名材料应一次性提交,不接受材料后补。过期报名不予接受,报名材料不予退回。应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1.报名表、拟委派律师信息表(格式见附件)和应聘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复印件;
2.应聘律师事务所制订 (略) (略) 提供法律服务的工作方案,应明确服务价格;
3.应聘律师事务所及其拟委派的律师担任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外聘法律顾问以及获得奖励的证明材料(如有);
4.应聘律师事务所及其拟委派的律师主要业绩证明材料;
5.其它能够证明应聘律师事务所及其拟委派律师的业务能力、服务水平和独特优势的材料。
应聘律师事务所应对报名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不实情况的,其报名作废。
(二)资格审查及初选。在报名截止日期后5个工作日内, (略) 选聘工作小组对报名材料进行审查、核实,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综合考虑应聘律师事务所的报价,在相关专业领域的权威、影响力、执业操守等情况,及其委派律师的学历、履历、工作业绩等情况,提出初选律师事务所建议名单,报选聘工作小组组长审定。
(三)集体研究决策。选聘工作小组将选聘工作开展情况及选聘律师事务所建议名 (略) (略) 党委会议审议,集体讨论确定拟选聘律师事务所。
(四)聘用公示。拟选聘律师事务所确定后, (略) (略) 网站进行公示,公示后无异议的,签订服务合同,聘期3年。
联系人:陈春艳
联系电话:*
邮箱:*@*63.com
(略) (略)
2024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