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月29日-2024年2月2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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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略) 文登区世纪大道80号政务服务中心一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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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建设 单位 | 项目 名称 | 建设地点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威海 (略) | 船舶维修及拆解项目 | (略) 文登区泽库镇长会口村东南 | 该项目为新建项目, (略) 渔船修造厂基础上进行改造。项目占地面积78000平方米,建筑面积8064平方米,年维修保养船舶约120条,年拆解回收废旧船舶40条。项目总投资1500万元,环保投资115万元,占总投资额7.7%。 | (1)大气环境:项目刷漆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经有效收集通过催化燃烧处理装置处理后,由1根15m高的排气筒(1#)排放,原始废气VOCs、二*苯产生浓度分别为55.4mg/m3、16.4mg/m3,经处理后VOCs、二*苯排放浓度分别为8.31mg/m3、2.45mg/m3;VOCs、二*苯排放浓度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5部分:表面涂装行业》(DB37/2801.5-2018)表2 标准要求。 项目严格落实环境影响报告书中要求的无组织防控措施,焊接烟尘、切割烟尘经移动式烟尘净化装置处理后排放,打磨粉尘、喷砂废气经移动式颗粒物净化吸收装置处理后排放。厂界颗粒物监控点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标准要求,厂界VOCs、二*苯监控点浓度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5部分:表面涂装行业》(DB37/2801.5-2018)表3标准要求。 (2)水环境:项目修船废水、拆解过程中船舶机舱水与舱底水、船舶拆解的清洗废水、厂区场地冲洗废水等生产废水先进入污水处理中心的含油废水处理装置处理后,再与生活污水一起进入污水处理中心的综合废水处理装置处理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 18920-2020)表1标准要求后,全部回用于清洁降尘,不外排。 (3)声环境:项目主要声源来自剪板机、卷板机、钻床、打磨机等设备噪声,噪声级在65-80dB之间。对声源设备主要采取控制噪声源与隔断噪声传播途径相结合的方法进行防噪减污。优化厂区平面布置,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对主要噪声源采取隔声、基础减振等措施。在采取上述措施后,经预测项目场界环境噪声排放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2类标准。 (4)固体废物: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送至威海 (略) 进行焚烧发电处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钢材,产生量约为2395t/a;木材,产生量约为37.3t/a;船体配件有色金属,产生量约为23.192t/a;塑料,产生量约为1.95t/a;玻璃,产生量约为69t/a;轮胎及其他橡胶制品,产生量约为5.25t/a;泡沫和岩棉,产生量约为3.15t/a;水泥,产生量约为564t/a;废零部件,产生量约为20t/a;边角料,产生量约为32t/a,集中收集后外售。废电线,产生量约为5t/a;废旧LED灯,产生量约为0.59t/a;废整流变压器,产生量约为12.9/a;发电机等设备,产生量约为63t/a;由专门厂家回收利用。急救设备,产生量约为1.83t/a;其他家具、生活设施,产生量约为11.88t/a,由船主自行回收带走。焊渣,产生量约为0.10t/a;沉降粉尘,产生量约为0.1t/a;环保处理设施回收粉尘,产生量约为0.4t/a,集中收集后送至文登区垃圾处理场处理。废包装材料,产生量约为0.5t/a,集中收集后综合利用。废桶、废机油、表面杂质及氧化层(含漆渣)、废活性炭、废玻璃纤维过滤棉、废油液、废空调制冷剂、废电路板及电子元器件、废油箱、油泥、自然剥落的油漆或涂料碎片等危险废物由具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单位进行妥善处置。一般固体废物及危险废物的贮存和处置分别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及《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标准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