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 (略) 公路建设材料集配中心项目位于库山乡,已取得合法用地手续。该项目拟通过外购中联水泥生产的机制砂石进行筛选(无破碎工艺)、水洗,进一步提高产品质量,不增加我县机制砂石产能,不属于县生态环境部门《关于从严控制高污染项目环境准入的建议》中禁止建设的项目。
按照《全国投资 (略) 投资审批管理事项申请材料清单(2018年版)》规定,项目 (略) 报送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批申请书》《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略) 初审,该项目单位报送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予以受理,并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规定, (略) 站对该项目环评文件进行了受理公示,征求公众意见。征求意见日期为2024年12月4日-2024年12月10日。征求意见期间,我局接受反映受理的建设项目环评文件情况和问题的来信、来访和来电。该项目环评受理后,按照环评审批程序,我局委托山东 (略) 对该项目《环评报告表》的经济技术可行性、政策符合性等进行了评估,出具了技术评估报告。经评估,该项目存在选址不在工 (略) 、规划符合性论述不合理等问题,不符合环评审批条件,我局已将该项目《环评报告表》退回项目单位。
莒县行政 (略)
2024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