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
第20项整改任务整改结果进行
公开公示的报告
(略) 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我区 (略) 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20项整改任务已完成整改,拟于9月2日-9月13日在新抚区 (略) 站公开公示整改结果。
特此报告。
附 件:关于《 (略) 贯彻落实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任务清单》第20项整改
任务整改情况的公示
(略) 新抚区人民政府
2024年8月30日
关于《 (略) 贯彻落实第二轮省级生态
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任务清单》
第20项整改任务整改情况的公示
一、整改任务
畜禽养殖污染监管有待加强。 (略) 畜禽养殖污染监管缺位,部分养殖场存在污染防治设施不健全,粪污收集设施建而不用等问题。新抚区千金乡羽康养殖场未落实“三同时”要求,粪污处理设施未建成情况下即投入使用,五级污水沉淀池无防渗措施,养殖废水渗入厂边沟渠后流入郎士河。
二、整改目标
完成污染防治设施建设。坚持举一反三,加强全区畜禽养殖污染监管,严查违法行为。
三、整改措施
1.督促企业建设畜禽粪便收集池,2021年3月底建设完毕,并达到环评验收标准。
2.举一反三,组织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加强日常监管执法,及时打击畜禽规模养殖场环境违法行为。
四、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
1.根据羽康养殖场违法行为,生态环境局新抚分局于2020年9月23日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罚款*元。目前,企业污染防治设施已整改完成,达到环保验收标准。
2.目前新抚区有1家规模化养殖场,经排查,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正常,环评审批齐全。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2024年7月15日至2024年7月26日(10个工作日)
受理部门: (略) 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电 话:024-*
邮寄地址: (略) 顺城区新华大街28号
(略) 新抚区人民政府
2024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