寿县寿春镇人民政府:
你镇报来《关于寿县新城区美化、亮化工程项目立项报告》及《寿县新城区美化、亮化工程项目建议书》等资料收悉。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促进寿县旅游快速发展,全面提升优质文化旅游空间和环境。经研究,同意该项目立项。
二、项目名称:寿县新城区美化、亮化工程项目。
三、项目建设单位:寿县寿春镇人民政府。
四、项目建设地点:项目位于寿县新城区。
五、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和规模:寿县新城区美化、亮化工程项目包括铺设草坪约300亩,新建广告发布塔8个等。
六、投资估算和资金来源:项目计划总投资*元,资金来源为政府投资。
七、项目编码:2407-*-04-01-*
接文后,认真做好项目前期各项准备工作并据此分别向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和节能监察等部门申请办理规划选址、用地预审和节能审查审批手续,组织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落实项目建设资金。完成相关手续,及时向我委报送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2024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