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 (略) 白酒生产正常运行,环境影响后评价工作已经启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相关规定,现将 (略) 白酒生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有关的事宜公示如下: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 (略) 白酒生产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 (略)
建设地址:龙场街道贵酒厂
所属行业:白酒制造C1512
生产内容:一、二期白酒生产项目总产能4625t/a,配套建设有规模700m3/d的污水处理站、酒库、锅炉房、浴室、厕所等。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略)
联系地址: (略) 修文县龙场镇
联系人:包金威 电话:*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
评价单位:贵州 (略)
联系地址: (略) 观山湖区富力中心A3栋801
联系人:王工 电话:*
邮箱:*@*q.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在环境影响后评价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公众意见表下载链接:
http://**_*.html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本次为第一次环评公示,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形成后,将进行第二次环评公示,届时将提供环境影响后评价报告书简本内容,请留意。
公众可在本公示发布之日起,在环境影响后评价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通过电话、电子邮件、邮寄信函(以邮戳日期为准)或者直接到工作单位等方式提出意见。
在提交意见时,请注明提交日期、真实姓名和有效的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反馈,并且您的个人信息未经允许不会对外公开(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