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年产90万支人源性组织材料产业化生产线 | |
建设地点: | (略) 高新区丰隆路7号 | |
建设单位: | 华夏(青岛) (略) |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青岛 (略) | |
公示时间: | 2023年06月20日 至 2023年06月27日 | |
项目概况: | 项 (略) 青岛高新区丰隆路7号,租赁山东 (略) 1号楼4层、5层的现有厂房进行建设。项目总占地面积674.56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334.92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一般固废间、化学品库、样品接收/分离间、原料冻存间、液氮库、清洗灭菌间、细胞间、气瓶室、理化室、会议室、总经理室、开放式办公区、内包间、配液存储间、配液间、物料暂存间、解冻清洗、灭活间、粉碎间、冻干间、材料制备间、器械存放间、器械清洗间、洗衣间、制水间、医废间、危废间、外包间和成品间等。项目投产后,年产90万支人源性羊膜组织填充材料。项目总投资1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7万元,占总投资的0.7%。 项目生产工艺流程:人羊膜材料→解冻、裁切→浸泡→无菌清洗→病毒灭活→清洗→冻干→研磨→烘干→灌装→包装→灭菌(外包)→质检→装盒→人源性羊膜组织填充材料。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 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 对策和措施: | (一)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配置废水、设备、器具清洗废水、纯水制备浓水以及设备补充废水经山东 (略) 污水处理站(处理工艺为“流量调节+pH调节+重金属捕捉+絮凝沉淀+活性炭吸附+消毒”,处理能力为15吨/日)处理后,与经化粪池处理后的生活污 (略) 政污水管网排入高新区污水处理厂处理。污水排放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限值,氨氮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A级标准要求。 (二)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酒精擦拭消毒过程中产生的*醇废气在密闭生产车间使用排放。 (三)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项目主要噪声源真空冷冻干燥机、液氮研磨机、医用纯化水设备、高压灭菌锅、净化机组等采取减振、隔声、消音等措施。厂界噪声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 (四)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固体废物进行规范收集、暂存和处置,确保固废得到妥善处置。加强对危险废物贮存、运输和转移处置的全过程环境管理,实行转移联单制度,防止流失、扩散产生二次污染。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暂存场所分别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其修改单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及其修改单要求进行运行和管理,并规范设置相关标识。 项目产生的未直接接触产品废包装材料、废过滤材料、未沾染危险废物的一次性实验耗材、废器皿等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收集后综合利用。废组织品、废耗材、废过滤器、废内包装/试剂废瓶、废化学试剂等危险废物按《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指标体系》中的要求进行规范化管理,并交由具有危险废物经营资质的单位处置利用。 (略) 政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五)落实环境管理与监测制度要求。按照《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总则》(HJ819-2017)要求制定监测方案,对污染物排放状况及其对周边环境质量的影响开展自行监测,保存原始监测记录,并公布监测结果。 (六)严格落实报告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措施,制订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报我局备案。排污单位应当对污染防治设施及其运行情况依法依规开展安全风险评价评估、隐患排查治理,确保污染防治设施符合安全生产要求,正常运行。 (七)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途径,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并及时回应和解决公众关切的环境问题,切实维护公众合法的环境权益。 |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及 有关部门作出的相关环 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
审 批 单 位 | 名称: | (略) 生态环境局高新区分局 |
联系电话: | 0532-*/0532-* | |
传真电话: | ||
通讯地址: | 高新区静园路8号高新区政务服务大厅2楼 | |
邮政编码: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