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一辆丰田牌汽车转让(晋A17MT0)
项目编号:TA2024SX#
转让底价(万元):4.2
披露起始日期:#
披露结束日期:#
转让方名称:山西省财政厅预算评审中心
国资监管机构:省( (略) 、自治区)级财政部门监管
批准单位名称:山西省财政厅预算评审中心
批准文件名称:委托书
批准单位决策文件类型:文件
价款支付方式:一次性付款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1、本项目采取动态报价的方式确定最终受让方,意向受让方须在限时报价结束前出价。 2、意向受让方须在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交纳交易服务费、将除项目保证金以外的剩余交易价款支付至山西 (略) 场指定账户并持身份证明 (略) 场办理成交手续,。 3、山西 (略) 场在收到受让方全部款项后3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价款转至转让方指定账户。转让方在收到全部款项后15-30个工作日内与最终受让方办理出库手续,最终受让方须按照转让方要求在规定时限内提取车辆并完成过户。 4、递交受让申请并且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表明意向受让方已完全知晓以下事项: 1)已对转让标的进行了充分的考察,充分了解并接受标的信息发布的全部内容和要求,已完全了解标的现状、法律状态、存在的瑕疵和其他相关情况。严格按照国家及标的资产所在地相关部门制定的操作规范进行资产交接,交接过程中的一切技术与安全责任概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2)转、受让双方在标的物现场按实际情况移交,转让方给予必要配合。 3)受让方承诺在挂牌公示期内,细致全面了解标的资产状况现状,新旧程度,损坏情况,规格、配置、违章情况、抵押情况等后履行提交报名申请。未事先对车辆进行现场实地勘验和信息查询的在后期交易过程中产生的一切风险由受让方自负。 4)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且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项目公告和相关文件资料所披露的内容及相关交易约定,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自愿承担本次交易所存在的全部瑕疵和风险; 5、转让标的以现状交付给受让方,违章情况须由买受人自行处理,车辆涉及的其他停车费、管理费、维修费、拖车费、车船税、滞纳金等费用以及过户过程中所产生的所有费用须由买受人承担。受让方不得以不了解转让标的现状及资产质量等方面存在任何瑕疵为由反悔或向转让方提出质疑或要求补偿。 6、本次车辆处置不包含车牌,受客观条件以及权利限制,评估工作无法查询到委托车辆可能存在的担保(抵押)情况,从而判定担保(抵押)事项对估值结论的影响。关于评估报告中的其他特别事项说明详见附件内容。 7、意向受让方需登录山 (略) 账户,进入“我的订单”并按系统指引付款,未按要求付款,造成报名失败、竞价资格丧失的, (略) 场概不负责。 8、山西 (略) 场仅就委托方提供资料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受让方资格条件:意向受让方须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依法注册并合法存续的法人机构、其他组织等。
其他披露的内容:
保证金金额(万元):1
交纳时间:动态报价活动结束前交纳
保证金保证事项及处置方式: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信息披露终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