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由#方(或#方委托的监理机构)及第三方工程造价机构审核工程量及服务费,本次投标报价采用优惠率形式报价,#方的最终结算价=经审核的结算服务费×(1-中标优惠率)。
2.2本项目中标金额不能作为总价包干依据,最终结算价以评审审核的为准。
2.3#方在接到维修任务后,应当根据任务要求和现场情况编制维修方案(同时列明为完成维修任务所需的设备、材料以及人工、管理、财务等所有费用)并报#方,经审核确定方可展开维修施工,如#方遗漏任务所列工程量清单内容,均由#方自负,#方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2.4#方按季度进行结算,在每季度维修项目验收合格后结算办理完毕,凭开具的税务发票支付本次结算价格的97%,余款服务期满后,一次性无息付清。
与履约验收挂钩的资金支付条件及时间:
收款账户: 长沙农村 (略) 城中支行(湖南会兴 (略) :#08)
3.预付款保函: 否
无
4.支付形式:国库集中支付
四、合同服务期限合同服务期限:
2025-01-01 —— 2025-12-31
五、服务地点#方指定地点
六、验收标准和方法(1)验收主体:#方为项目的验收主体
验收组织方式:自行组织
是否邀请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否
是否邀请专家:否
是否邀请服务对象:是
是否邀请第三方检测机构:否
验收组织的其他事项:
按照《关 (略) 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的通知》(长财采购〔2024〕5号)文件的相关规定进行验收。
(2)履约验收时间:供应商提出验收申请之日起7日内组织验收
(3)履约验收方式:分期/分项验收
(4)履约验收程序: (略) 政府采购履约验收规定的程序。
(5)履约验收的内容:
技术履约验收内容:依据招标文件及#方要求执行。服务履约验收内容:
依据招标文件及#方要求执行。
商务履约验收内容:
依据招标文件及#方要求执行。
(6)履约验收标准:
1.项目按照《关 (略) 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的通知》(长财采购〔2024〕5号)文件的相关规定进行验收。
2.本工程质量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要求验收合格。
3.施工期间,#方 (略) 的监督管理,遵守有关规定。
4.#方施工项目质保期按国家住建委第80号《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规定的期限执行,由#方承担其责任与义务。
4.1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屋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
4.2电气管线工程、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工程为:2年;
4.3 其他项目2年。
5.有关材料、设备的质保期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6.项目维修完成后,应及时书面申请#方组织验收,#方收到书面验收申请后7日内组织验收,并给予验收结论意见。如验收过程中发现与维修方案不符或需调整完善,#方应按#方的修改意见进行补充施工。#方因工程质量原因不能验收,必须进行返工并承担返工的费用,直到达到工程质量验收标准为止。如因施工质量不达标给#方造成了损失,#方应无条件照价赔偿。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方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供应商采购,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方承担。
(7)履约验收的其他事项:
按照《关 (略) 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的通知》(长财采购〔2024〕5号)文件的相关规定进行验收。
七、知识产权 (略) 理方式(1)#方对其所销售的货物应当享有知识产权或经权利人合法授权,保证没有侵犯任何第三人的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等权利。
(2)#方使用#方提供的货物对第三人构成侵权的,应当由#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给#方造成损害的,#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3)#方委托#方开发的产品,#方享有知识产权,未经#方许可不得转让任何第三人。
八、#方的权利和义务1.#方有权对合同规定范围内#方的服务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拥有监管权。有权定期核对#方提供服务所配备的人员数量。对#方认为不合理的部分依据招标文件及#方要求执行。
2.根据本合同规定,按时向#方支付应付服务费用。
3.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方承担的其它责任。
4.保障维修施工用水、电 (略) 域具备施工条件。
5.保 (略) 域所需的相关图纸资料(如有)。
6.保障维修所需存放的材料仓库。
7.负责维修施工与办公秩序的协调事宜。
8.负责维修项目的管理、协调、监督、验收、结算、付款。
九、#方的权利和义务1.根据本合同的约定向#方收取相关服务费用。
2.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接受#方的监督。
3.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方承担的其它责任。
4.出现维修任务时,#方项目负责人应在1小时内到达维修项目现场进行查勘,提供7*24小时的服务受理。对重大紧急维修项目提供7×24小时的现场支援, 一般维修提供5×8 小时的现场支援。
5.#方负责施工的维修项目,应按建设部《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办法》的保修内容和标准执行。其他类维修质保,按行业标准执行。
6.各类维修施工,#方应严格按照国家安全标准制定施工安全操作规程,配备必要的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用品,加强对现场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并为其从业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
7.#方维修施工必须使用质量合格的材料产品,并经#方认可后,方可施工使用。
8.各类维修施工中,所需使用的设备设施由#方全部负责。
9.#方负责从#方提供的水、电接口至施工现场的水、 (略) 铺设工作,并承担由此而发生的费用。
10.各类维修施工过程中,#方应做 (略) 域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如因施工不当造成施工场地内及其毗邻地带第三者人员伤亡和其他财产损失,由#方负责并承担赔偿责任。
11.#方在 (略) 域维修施工中,应做好办公家具家电保护措施和卫生清洁,做到施工前保护,施工后恢复。否则,#方有权请第三方人员进行维护,维护费用由#方承担。
12.维修施工过程中废旧和经#方确认的其他无用材料,由#方进 (略) 理,但应符合环境卫生管理的有关规定。
13.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和设计图纸要求以及#方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施工,随时接受#方的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
14.#方应保护农民工权益,每月足额发放从业人员工资,所有经济纠纷#方必 (略) 理,不得影响#方正常的工作秩序。
十、违约责任1. #方自交付之日起30日内支付款项;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日。约定采取履行进度结算、定期结算等结算方式的,付款期限应当自双方确认结算金额之日起算。合同明确需检验或验收的,应明确检验或验收期间,约定交付后经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作为支付条件的,付款期限应当自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之日起算;采购人拖延检验或者验收的,付款期限自约定的检验或者验收期限届满之日起算。#方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迟延支付中小微企业款项。#方存在迟延支付#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付款逾期利息。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约定为年息3.1%(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 (略) 场报价利率),未做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逾期利息。
2. #方不得 (略) 划调整、政府换届、机构或者职能调整以及相关责任人更替等为由违约毁约。因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改变政策承诺、合同约定的,应当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并依法对#方因此受到的损失予以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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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成本补偿和风险分担约定无
十二、不可抗 (略) 理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影响期相同。
2.受阻一方应在不可抗事件发生后尽快用电话通知对方并于事故发生后
天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等用特快专递或挂号信寄给对方审阅确认。
3.不可抗事件延续
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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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合同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条规定: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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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因本合同引起的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若##双方不能解决争议,可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
(略) (略) 提起诉讼。
十五、合同生效及其他事宜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2.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方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方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补充协议签订后,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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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六、合同文件构成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中标(成交)通知书;
(2)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3)通用合同条款;
(4)采购文件;
(5)投标(响应)文件;
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自然人签字、法人盖章)。
#方(公章): | (略) 政府招标采购人(#方) (略) | #方(公章): | (略) 政府招标供应商(#方) (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