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 (略)
拍卖公告
关于黑龙江明水农村 (略) 与曾凡贵、姜庆霞、王子成、韩金芝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在执行过程中,本院依法委托有关中介机构对被执 (略) 有的位于明水县北苑小区一栋7单元302室、建筑面积 *** 平方米的住宅、 (略) 有明水县质 (略) 楼1 (略) 门,建筑面积 *** 平方米的商服进行评估、拍卖。经明 (略) 确定,已选定拍卖机构。现将第二次拍卖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拍卖标的物:明水县北苑小区一栋7单元302室、建筑面积 *** 平方米的住宅、明水县质 (略) 楼1 (略) 门,建筑面积 *** 平方米的商服
拍 (略) 有权人:曾凡贵、王子成
拍卖机构名称:
与本案拍卖财产有关的担保物权人、优先权人或者其他优先权人于拍卖日到场;优先购买权人届时未到场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其他参加竞买的单位和个人需要了解上述拍卖物的拍卖底价、拍卖时间、地点、拍卖公告刊登的报刊以及拍卖过程中拍卖物的降价情况等有关事宜的,请直接与拍卖机构联系。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二〇二二年三月十四日
(院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