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水河流域试点--海兴开发区第二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公示
根据国家环保的相关要求,现对《清水河流域试点海兴开发区第二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有关信息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海兴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拟投资*元建设海兴第二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位于海兴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南侧预留空地。设计处理规模为5000m3/d,处理工艺采为:一级处理工艺采用“粗细格栅及沉砂池+调节池”,二级处理工艺采用“改良A2O工艺+二沉池”,深度处理工艺采用“反硝化滤池+高密度沉淀池”,消毒工艺采用“次氯酸钠消毒”,污泥处理工艺采用“污泥重力浓缩池+高压板框压滤机”,出水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A标准后,排入海兴开发区人工湿地进一步处理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中的Ⅳ类标准后部分用于园区生态用水,部分排入苋麻河。
二、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略) 海兴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人: 张 荣,联系电话:*
三、公众意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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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读径
联系电话:*;邮箱:*@*q.com
联系地址: (略) 海兴开发区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公示之日起,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