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丰县可塘镇镇区排水防涝能力提升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投资项目代码 | 2210-*-04-01-* | |||
投资项目名称 | 海丰县可塘镇镇区排水防涝能力提升项目 | |||
项目批准文号 | 海发改投审〔2022〕116号、海发改投审〔2024〕20号 | |||
招标项目名称 | 海丰县可塘镇镇区排水防涝能力提升项目监理 | |||
标段(包)名称 | 海丰县可塘镇镇区排水防涝能力提升项目监理 | 公告性质 | 正常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招标项目实施 (交货)地点 | (略) 海丰县可塘镇镇区 | |||
资金来源 | 财政资金 | 资金来源构成 | 除上级债券资金外,不足部分由县级财政统筹解决。 | |
招标范围及规模 | (略) 提升工程改造雨水管约*米,新建6976米雨水边沟;内涝积水点消除14个;新建一座一体化雨水提升泵站,排水量为*立方米每日。新建箱涵725米,对现状明渠和箱涵进行清淤,涉及明渠约2369米,箱涵约436米。现状管线修复及清掏疏通约*米。新建挡墙驳岸9.65km;清淤河道长5.41km;改造灌溉渠道0.3km;配套改建2座涵闸;复建3座溢流堰。本项目共 (略) 节点设计3处。具体内容以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为准。招标范围:施工期及保修期的监理工作。 | |||
招标内容 | 施工期及保修期的监理工作 | |||
工期(交货期) | ①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从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施工项目全部完工并办理竣工验收 ②保修阶段监理服务期: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并完成保修期服务为止 | |||
最高投标限价 | 131.*元 | |||
是否接受联合体 投标 | 否 | |||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包括但不限于资质人员、业绩等要求) | 投标人 资格要求 | 1、投标人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工程监理 (略) 政公用工程监理*级(或以上)资质证书,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监理企业;(提供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2、本项目施工监理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投标人,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略) 页查询结果截图) 5、项目组织机构人员: (1)拟派本工程总监理 (略) 政公用工程专业的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提供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复印件); (2)拟投入监理机构其他人员不少于4人:其中专业监理工程师必须具备2名( (略) 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证书复印件),监理员不少于2名(提供有效的岗位证书复印件); 以上拟派驻本项目监理机构人员必须一人一岗,且为本企业员工,同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及近3个月(不含开标当月)的社保缴费单复印件。 | ||
投标人业绩要求 | / | |||
是否采用电子 招标投标方式 | 是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 下载资格预审/招 (略) 络地址 | 广东省招标 (略) (网址:http://**) (略) (略) (网址:http://**) |
获取纸质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 / |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 2024年5月31日 9时00分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4年6月20日10时00分 | |
递交资格预审/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4年6月20日10时00分 | 资格预审/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 1、网上投标递交:投 (略) 上投标截止时间前, (略) (略) 建设工程交易 (略) 上投标。 注:具体系统投标操作指南详见中心门户的服务指南>办事指引>建设工程交易系统操作手册,投标人需先办理GDCA数字证书及企业入库(已办理的无需重复办理),相关数字证书办理指南详见中心门户的“通知公告”> (略) (略) GDCA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办理指南,咨询及联系电话:0660-*。 2、电子文件 U 盘递交: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2024年6月20日9时00分至10时00分),凭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非法定代表人办理手续时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及投标保证金凭证,将电子文件 U 盘(非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密封递交至指定的开标地点,逾期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密封的电子文件 U 盘(非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受理其投标。 | |
开标时间 | 2024年6月20日10时00分 | 开标地点 | (略) (略) 海丰分中心二层开标室 | |
发布公告媒介 | 广东省招标 (略) 、 (略) (略) | |||
招标人 | 海丰县可塘镇人民政府 | 联系地址 | (略) 海丰县可塘镇圆山岭经济开发区镇府办公楼 | |
招标人联系人 | 曾先生 | 联系电话 | 0660-* | |
招标代理机构 | (略) 中科 (略) | 联系地址 | (略) 区凤山街道新墟村新兴花园 B区3栋203号 | |
招标代理联系人 | 翁工 | 联系电话 | * | |
招标监督机构 | 海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联系电话 | 0660-* | |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 1、该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交易(即线上开标、评标),投标人需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制作完成的电子投标文件 (略) (略) (无须提交纸质投标文件)。 2、答疑时间: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天前( 2024 年 6 月 10 日 10 时 00 分前),通 (略) (略) 建设工程交易系统向招标人一 (略) 上提问,逾期不再受理,按收到时间为准。招标人应当自招标代理机构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 3、招标人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招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 15 日前,以书面形式在广东省招标 (略) (略) (略) 发布,即视为送达所有投标人。不足 15 日的,招标人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具体以广东省招标 (略) (略) (略) 发布为准。 4、各投标单位开标前请密 (略) (略) 和本项目招标澄清公告,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地址如有变更,各投 (略) 上更新的场地地址递交投电子文件U盘,如因投标人未 (略) 上公告而导致的电子文件U盘递交失败,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