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眉山分公司租赁刘桂华等6处房屋采购项目的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 (略) 眉山分公司租赁刘桂华等6处房屋采购】项目采购人为【 (略) 眉山分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现已具备采购条件,拟采取单一来源(公示)方式采购,现进行公示。
一、采购内容
(略) 眉山分公司租赁刘桂华等6处房屋采购项目包括:
房屋1:仁寿分公司拟租赁位于仁寿县黑龙滩镇高店社区5组房屋用于机房运行,面积为24平方米,租期为9个月。
房屋2:仁寿分公司拟租赁位于仁寿县宝飞镇果园村1组房屋用于OLT机房运行,面积为5平方米,租期为4年。
房屋3:东坡区拟租用华宇锦绣府 4栋,8栋,11栋楼面指定位置,使用面积为[ 20 ]平方米。租期为[ 3年 ].
房屋4:东坡区租用东坡裴城春天小区的楼顶指定位置,使用面积为[ 30 ]平方米。租期为[ 5年 ]。
房屋5:东坡区租用东坡万科文化村的揽江小区12栋、15栋、19栋、23栋;宸江小区2栋和5栋;皓江小区4栋、10栋、13栋]旁绿化带地面,使用面积为[ 60 ]平方米。租期为[ 3年 ]。
房屋6:租用东坡区锦泰金樽二期的楼顶指定位置,使用面积为[ 20 ]平方米。租期为[ 5年 ]。
二、单一来源采购原因
本项目为非依法必须进行招标项目,涉及企业秘密等特殊情况。
三、供应商:
1、 (略) 仁寿县黑龙滩镇高店社区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
2、刘桂华。
3、重庆华宇第一太平戴维斯 (略) 眉山分公司。
4、黄珩,身份证:*074。
5、成都 (略) 眉山分公司。
6、 (略) 锦 (略) 。
四、公示媒介和期限
本公示仅在(http://**)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公示期:【2024年9月25日至2024年9月27日】
五、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张武】,【*】[采购项目经理/招标代理项目经理]
异议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张武】,【*】[本单位异议归口管理员]
【异议接收邮箱:【*@*89.cn】[仅适用于未使用MSS系统的项目]】
公示期间,如果对本项目采购内容、拟采用的采购方式和供应商选择等有异议或质疑,应【通过“招投标-采购异议-提出异议”模块提出/【以书面形式通过异议接收邮箱实名提出[仅适用于未使用MSS系统的项目]】。
廉洁监督方式:如在采购项目中发现违反廉洁纪律的情况,请通过电话或来信方 (略) 纪委办公室反映。监督电话:028-*;来信地址: (略) 文庙前街72号 纪委办公室(收)。
采购人: (略) 眉山分公司
日期:2024年9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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