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及社会监督均无异议,2023年4月11日我分局对镇赉县溢通农业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玉米烘干生产线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特予以公示:
联系电话:0436-*( (略) 生态环境局镇赉县分局)
传 真:0436-*
通讯地址: (略) 镇赉县育才西路28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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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 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镇赉县溢通农业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玉米烘干生产线扩建项目 | 镇赉县镇赉镇六合村小六合屯溢通农业种植农民专业合作原厂区内 | 镇赉县溢通农业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 | (略) (略) | 拟建 1 台 8t/h 燃生物质热风炉与 400t/d 的烘干塔,其他构建筑物保留利用,不再新建其他构建筑物。 | (一)施工期环境管理 1.废水:施工废水排入临时沉淀池进行适当的沉淀处理后回 用,沉淀下的泥浆或固废物,与建筑垃圾一起处置;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排入防渗旱厕,定期清抽外运做农家肥处理。 2.废气:运输路线及施工场地定期洒水降尘,减小路面扬尘; 物料堆存加盖苫布,并在建设边界设施工围护,避免大风天气作业。 3.噪声:加强设备维护保养,使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运输车辆限速、禁鸣,使其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 4.固体废物:可回收部分如废包装物收集后外卖废品收购站,不可回收部分送建筑垃圾场;生活垃圾暂存于厂区内垃圾箱内,定期运至村垃圾暂存点统一处理。 (二)项目建设环保设施及运营期环境管理 1.废水:本项目不新增职工且利用现有拆解车间,故不增加生活污水和地面清洗废水。 2.废气:热风炉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使其颗粒物、二氧化硫浓度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中)二级标准、氮氧化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标准限值要求后经15米高排气筒排放。筛分环节输送和提升设备使用密封罩密封,密封装置下部设有粮食排口和杂质排口,经筛分的粮食和杂质分别从各自出口排出; 粮食装卸对输送和提升装备加设抑尘罩;烘干粉尘采取针对烘干塔安装抑尘网,使其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3.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基础减震及房间隔声等措施,使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 1 类区标准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生活垃圾暂存于厂区内垃圾箱内,定期运至村垃圾暂存点统一处理;热风炉灰渣和除尘灰袋装临时存放于热风炉间内,外运农田做肥料;杂质定期送至垃圾填埋场填埋处理;回收粉尘外卖用于作饲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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