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申报秀山县2022年茶叶等农作物提质增产新技术示范项目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各农业经营主体:
根据《2022年度东西部协作财政援助资金安排方案》,经县委农村工作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研究。按照《关于印发<鲁渝协作山东省财政援助资金及援建项目管理办法(修订)>的通知》(渝乡振发〔2021〕51号)和参照《中共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委农村工作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转发<市委农办关于加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公告公示的通知>的通知》(秀委农办发〔2021〕64号)的有关规定,请结合实际,认真编制项目实施方案。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主体
以茶叶,山银花,脐橙作物为重点,从事葡萄、蟠桃、玫瑰、水稻、蔬菜等规模化生产经营的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及社会化服务组织等实干肯干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二、申报要求
(一)项目申报坚持“公开申报、公平竞争、竞争立项”的原则。
(二)严禁同一业主多头重复申报(就是严禁同一项目以多个业主重复申报),重复享受本项目资金,尽可能扩大示范范围。
(三)受处罚未整改和近3年内有不良记录,包括财政部门及审计、司法、纪检监察等机关作出处理的业主(有利益关联的业主),不具备申报资格。
(四)近3年内申报业主有项目验收未合格的,不具备申报资格。
(五)能积极配合主管部门开展与项目相关的试验、示范等工作。
(六)申报业主对项目的真实性、合规性、准确性负责。
(七)资金补助基本原则是“先建后补、不建不补”。
(八)实施方案的内容包括实施地点、建设作物、建设面积、建设内容、建设期限、资金投入概算及来源情况、组织实施和保障措施等内容。
(九)严格按规定用途使用资金,严禁申报业主将资金用于偿还债务、建造楼堂馆所、购置办公车辆和设备以及发放人员常规工资津补贴、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等支出,以及学、公正的情况下进行,专家组主要由业务类、财经类、工程类、管理类等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或副科级及以上职务的单数专家组成,其中业务类专家不得低于总人数的60%。必要时组织专家进行现场核查,评审专家对评审结论负责。
(四)项目审定。县农业农村委对经评审符合条件的项目进行审定。
(五)媒体公示。对拟定的项目在秀山县 (略) 公示5个工作日,接受群众监督。
四、材料报送
(一)报送方式。申报材料电子件和纸质件(5份),资料报送到县农委大楼7楼706室农业项目服务中心,联系人:张斌,电话:023-*。
(二)申报资料经初审后,再由县农业农村委项目中心组织专家评审。
(三)报送时间。2022年11月1日前。
五、其他事项
(一)电子件和纸质件以收到时间为准。逾期或未按规定格式上报的材料,视为无效申报。
(二)不得擅自更改实施方案文档格式和删减栏目(格式见附件2)。
(三)实施方案封面右上角“行(产)业分类”,请填列“茶园”或 “山银花等”。
附件1:项目申报指南
附件2:项目实施方案(格式)
秀山自治县农业农村委
2022年9月7日
附件1:
秀山县2022年茶叶等农作物提质增产新技术示范项目申报指南
一、项目目标
通过实施秀山县2022年茶叶等农作物提质增产新技术示范项目,通过实施秀山县2022年茶叶等农作物提质增产新技术示范项目,通过使用本产品,达到防病解害,提升农作物品质,提升农作物产量,助力农业绿色高质量发展。
具体目标是:通过业主进行示范,农作物增产20%以上,农作物提质(检测报告中数据对比),化肥利用率提高到42%。
二、申报主体
以粮油、蔬菜、水果、金银花作物为重点,从事粮油、水果、蔬菜等规模化生产经营的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及社会化服务组织等实干肯干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三、申报要求
(一)项目申报坚持“公开申报、公平竞争、竞争立项”的原则。
(二)严禁同一业主多头重复申报(就是严禁同一项目以多个业主重复申报),重复享受本项目资金,尽可能扩大示范范围。
(三)受处罚未整改和近3年内有不良记录,包括财政部门及审计、司法、纪检监察等机关作出处理的业主(有利益关联的业主),不具备申报资格。
(四)近3年内申报业主有项目验收未合格的,不具备申报资格。
(五)能积极配合主管部门开展与项目相关的试验、示范等工作。
(六)申报业主对项目的真实性、合规性、准确性负责。
(七)资金补助基本原则是“先建后补、不建不补”。
(八)实施方案的内容包括实施地点、建设作物、建设面积、建设内容、建设期限、资金投入概算及来源情况、组织实施和保障措施等内容。
(九)严格按规定用途使用资金,严禁申报业主将资金用于偿还债务、建造楼堂馆所、购置办公车辆和设备以及发放人员常规工资津补贴、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等支出,以及学方米。钢结构、树脂瓦,檐口高4米,梁200×150H型钢,柱子200×150H型钢,领条160C型方钢。
(四)建设进度
1、建设时限
项目完成期限为 个月(不超过12个月),项目下达后 个月(不超过12个月)内完成项目建设任务。
2、具体时间进度安排如下
(1)
(2)
(五)项目推进及管理措施
1、
2、
三、资金投入概算
(一)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要具体分项说明资金来源额度与占比例)
项目总投资***万元。资金来源业主自筹**万元,占总投资的***%;申请财政补助资金***万元,占总投资的***%。
(二)资金具体用途和投资标准(要具体分项说明每项内容的数量、投资标准或单价和投资额度)
1、新 (略) 长**公里,宽**米,面层铺碎石厚**米,单价**万元/公里,投资***万元。
2、购置安装自动包装机1台,单价3.*元/台,投资3.*元。
3、建设钢结构树脂瓦棚280平方米,单价420元/平方米,投资11.*元。
(三)申请财政补助资金及资金使用环节(要具体分项说明每一个支持环节、补助标准和补助额度)
1、新 (略) 长**公里,补助标准**万元/公里,补助**万元。
2、购置安装自动包装机1台,补助标准3.*元/台,补助3.*元。
3、建设钢结构树脂瓦棚280平方米,补助标准280元/平方米,补助7.*元。
四、利益联结
1、非股权化改革项目
帮扶贫困户的有效措施及机制(要有具体、实质性帮扶办法和措施、要有数据说明如,帮扶户数,人口、每户年带动收益等)
1、
2、
2、股权化改革项目
(一)持股方式
(二)股权管理
(三)收益分配
五、组织保障措施
(一)
(二)
六、项目实施单位情况
(一)单位性质、隶属关系、职能(业务)范围
(二)财务收支和资产状况
(三)有无不良记录(财政部门及审计机关处理处罚决定、行业通报批评、媒体曝光等)
(四)申报实施该项目现有条件
1、
2、
七、相关单位情况及参与事项
(一)
(二)
表一:
项目主要人员与任务分工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工作单位 | 职务/职称 | 项目任务分工 | 备注 |
表四:
项目申报意见表
项目单位 意 见 | 本单位同一项目未在其他单位申报,并对以上内容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全面承担民事、刑事责任。特自愿申请立项。 负责人签名: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
村(居)委会意见 | 该单位上报材料内容真实,具备项目实施条件,经村(居)委会召开专题会议集体研究、讨论,同意推荐。 负责人签名: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
街道、乡镇意见 | 该单位上报材料内容真实,具备项目实施条件,经乡镇(街道)召开专题会议集体研究、讨论,同意推荐。 负责人签名: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
县农业农村委科室意见 | 该单位上报材料符合申报条件(资格),同意推荐。 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 |
备 注 |
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申报秀山县2022年茶叶等农作物提质增产新技术示范项目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各农业经营主体:
根据《2022年度东西部协作财政援助资金安排方案》,经县委农村工作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研究。按照《关于印发<鲁渝协作山东省财政援助资金及援建项目管理办法(修订)>的通知》(渝乡振发〔2021〕51号)和参照《中共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委农村工作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转发<市委农办关于加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公告公示的通知>的通知》(秀委农办发〔2021〕64号)的有关规定,请结合实际,认真编制项目实施方案。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主体
以茶叶,山银花,脐橙作物为重点,从事葡萄、蟠桃、玫瑰、水稻、蔬菜等规模化生产经营的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及社会化服务组织等实干肯干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二、申报要求
(一)项目申报坚持“公开申报、公平竞争、竞争立项”的原则。
(二)严禁同一业主多头重复申报(就是严禁同一项目以多个业主重复申报),重复享受本项目资金,尽可能扩大示范范围。
(三)受处罚未整改和近3年内有不良记录,包括财政部门及审计、司法、纪检监察等机关作出处理的业主(有利益关联的业主),不具备申报资格。
(四)近3年内申报业主有项目验收未合格的,不具备申报资格。
(五)能积极配合主管部门开展与项目相关的试验、示范等工作。
(六)申报业主对项目的真实性、合规性、准确性负责。
(七)资金补助基本原则是“先建后补、不建不补”。
(八)实施方案的内容包括实施地点、建设作物、建设面积、建设内容、建设期限、资金投入概算及来源情况、组织实施和保障措施等内容。
(九)严格按规定用途使用资金,严禁申报业主将资金用于偿还债务、建造楼堂馆所、购置办公车辆和设备以及发放人员常规工资津补贴、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等支出,以及学、公正的情况下进行,专家组主要由业务类、财经类、工程类、管理类等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或副科级及以上职务的单数专家组成,其中业务类专家不得低于总人数的60%。必要时组织专家进行现场核查,评审专家对评审结论负责。
(四)项目审定。县农业农村委对经评审符合条件的项目进行审定。
(五)媒体公示。对拟定的项目在秀山县 (略) 公示5个工作日,接受群众监督。
四、材料报送
(一)报送方式。申报材料电子件和纸质件(5份),资料报送到县农委大楼7楼706室农业项目服务中心,联系人:张斌,电话:023-*。
(二)申报资料经初审后,再由县农业农村委项目中心组织专家评审。
(三)报送时间。2022年11月1日前。
五、其他事项
(一)电子件和纸质件以收到时间为准。逾期或未按规定格式上报的材料,视为无效申报。
(二)不得擅自更改实施方案文档格式和删减栏目(格式见附件2)。
(三)实施方案封面右上角“行(产)业分类”,请填列“茶园”或 “山银花等”。
附件1:项目申报指南
附件2:项目实施方案(格式)
秀山自治县农业农村委
2022年9月7日
附件1:
秀山县2022年茶叶等农作物提质增产新技术示范项目申报指南
一、项目目标
通过实施秀山县2022年茶叶等农作物提质增产新技术示范项目,通过实施秀山县2022年茶叶等农作物提质增产新技术示范项目,通过使用本产品,达到防病解害,提升农作物品质,提升农作物产量,助力农业绿色高质量发展。
具体目标是:通过业主进行示范,农作物增产20%以上,农作物提质(检测报告中数据对比),化肥利用率提高到42%。
二、申报主体
以粮油、蔬菜、水果、金银花作物为重点,从事粮油、水果、蔬菜等规模化生产经营的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及社会化服务组织等实干肯干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三、申报要求
(一)项目申报坚持“公开申报、公平竞争、竞争立项”的原则。
(二)严禁同一业主多头重复申报(就是严禁同一项目以多个业主重复申报),重复享受本项目资金,尽可能扩大示范范围。
(三)受处罚未整改和近3年内有不良记录,包括财政部门及审计、司法、纪检监察等机关作出处理的业主(有利益关联的业主),不具备申报资格。
(四)近3年内申报业主有项目验收未合格的,不具备申报资格。
(五)能积极配合主管部门开展与项目相关的试验、示范等工作。
(六)申报业主对项目的真实性、合规性、准确性负责。
(七)资金补助基本原则是“先建后补、不建不补”。
(八)实施方案的内容包括实施地点、建设作物、建设面积、建设内容、建设期限、资金投入概算及来源情况、组织实施和保障措施等内容。
(九)严格按规定用途使用资金,严禁申报业主将资金用于偿还债务、建造楼堂馆所、购置办公车辆和设备以及发放人员常规工资津补贴、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等支出,以及学方米。钢结构、树脂瓦,檐口高4米,梁200×150H型钢,柱子200×150H型钢,领条160C型方钢。
(四)建设进度
1、建设时限
项目完成期限为 个月(不超过12个月),项目下达后 个月(不超过12个月)内完成项目建设任务。
2、具体时间进度安排如下
(1)
(2)
(五)项目推进及管理措施
1、
2、
三、资金投入概算
(一)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要具体分项说明资金来源额度与占比例)
项目总投资***万元。资金来源业主自筹**万元,占总投资的***%;申请财政补助资金***万元,占总投资的***%。
(二)资金具体用途和投资标准(要具体分项说明每项内容的数量、投资标准或单价和投资额度)
1、新 (略) 长**公里,宽**米,面层铺碎石厚**米,单价**万元/公里,投资***万元。
2、购置安装自动包装机1台,单价3.*元/台,投资3.*元。
3、建设钢结构树脂瓦棚280平方米,单价420元/平方米,投资11.*元。
(三)申请财政补助资金及资金使用环节(要具体分项说明每一个支持环节、补助标准和补助额度)
1、新 (略) 长**公里,补助标准**万元/公里,补助**万元。
2、购置安装自动包装机1台,补助标准3.*元/台,补助3.*元。
3、建设钢结构树脂瓦棚280平方米,补助标准280元/平方米,补助7.*元。
四、利益联结
1、非股权化改革项目
帮扶贫困户的有效措施及机制(要有具体、实质性帮扶办法和措施、要有数据说明如,帮扶户数,人口、每户年带动收益等)
1、
2、
2、股权化改革项目
(一)持股方式
(二)股权管理
(三)收益分配
五、组织保障措施
(一)
(二)
六、项目实施单位情况
(一)单位性质、隶属关系、职能(业务)范围
(二)财务收支和资产状况
(三)有无不良记录(财政部门及审计机关处理处罚决定、行业通报批评、媒体曝光等)
(四)申报实施该项目现有条件
1、
2、
七、相关单位情况及参与事项
(一)
(二)
表一:
项目主要人员与任务分工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工作单位 | 职务/职称 | 项目任务分工 | 备注 |
表四:
项目申报意见表
项目单位 意 见 | 本单位同一项目未在其他单位申报,并对以上内容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全面承担民事、刑事责任。特自愿申请立项。 负责人签名: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
村(居)委会意见 | 该单位上报材料内容真实,具备项目实施条件,经村(居)委会召开专题会议集体研究、讨论,同意推荐。 负责人签名: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
街道、乡镇意见 | 该单位上报材料内容真实,具备项目实施条件,经乡镇(街道)召开专题会议集体研究、讨论,同意推荐。 负责人签名: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
县农业农村委科室意见 | 该单位上报材料符合申报条件(资格),同意推荐。 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 |
备 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