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地点: (略) (略) 东升镇 (略) 。西起朱房南三街,东至朱房南一街和学府树中街,北 (略) ,南至学府树小街和规划研发设计用地
公示时间:2024-11-27
受理时间:2024-11-14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1、废气本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为食堂废气和地下车库废气,食堂废气经静电式高效油烟 (略) 理后通过各地块建筑物屋顶的排气筒(16m/18m)高空排放,排放标准执行《餐饮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1/1488-2018)中的标准要求;地下车库均采用机械排风系统,换气次数6次/h,排风竖井按 (略) 结 (略) 引出地面,排风口高度为6m,排放标 (略)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11/501-2017)中的标准要求。2、废水废水主要来自于人员生活污水、食堂废水等。食堂含油废水经 (略) 理后与生活污水一起经化 (略) 理, (略) (略) ,最终排入清河再生水 (略) 理。排放标 (略) 《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11/307-2013)中“排入公 (略) 理系统的水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3、噪声本项目噪声污染源主要为地下车库风机、油烟净化器、水泵等设备,排放标准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的相应标准限值要求。4、固体废物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和厨余垃圾,生活垃圾及厨余垃圾分类收集,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日产日清。5、生态项目运营期所采取的生态保护措施主要为绿化,绿化树种以常见乔木、灌木和草坪等为主。做好运营期日常的绿化管理和维护工作。
公众参与情况:无
联系人:安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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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评单位名称: (略)
审批部门: (略) (略)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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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寄地址: (略) (略) 29号蓝海中心B座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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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定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十九条、第四十一条、第六十一条、第六十三条。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3、《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十八条、第二十二条。4、《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十九条。5、《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十三条。6、《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十三条、第十四条。7、《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第二十九条。8、《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六条。
行政相对人名称:北京清上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