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 (略) 2014年游牧民定居配套设施建设项目,该项目由民发改字[2014]45号以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 (略) 援疆资金, (略) 到位,招标人为 (略) 叶亦克乡人民政府, (略) 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 (略) 。
2、 (略) 范围
项目概况:道路2公里,渠道1.5公里,墙面粉刷3888平方米,林带2公里。
招标范围:本工程全 (略) 有内容,本工程施工全过程监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施工: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并具有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并持有 (略) 水利学 (略) 核发《 (略) 维吾尔自治区水利 (略) 从业单位基本信息登记证》和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疆外企业须提供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的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无不良业绩的施工企业。
3.2监理: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水利水电施工监理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的监理单位,并持有 (略) 水利学 (略) 核发《 (略) 维吾尔自治区水利 (略) 从业单位基本信息登记证》,总监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和无不良业绩的企业。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 日至 * 日,每日上午10:00时至14:00时,下午16:00 时至20:00时( (略) 时间),持第3条规定的 (略) 文件。
4.2 施工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2000.00元,监理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100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 日10:30时,开标地点在 (略) 市敬老路52号三楼会议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略) 同时在 (略) 日报、 (略)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略) 叶亦克乡人民政府
联 系 人 :吴鹏刚 电 话: ***
招标代理机构: (略) 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李 (略) 电 话: *** 、 ***
2015年 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