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省委、省政府批准, (略) 省第 * 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于 * 日至7月 * 日进驻 (略) 市开展督察进驻。现将《 (略) 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纪律规定》公开, (略) 会参与监督。如发现督察组及其成员存在违反《 (略) 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纪律规定》的情形,可向省纪委监委驻省生态环境厅纪检监察组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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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略) 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纪律规定
(略) 省第 * 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
* 日
附件
(略) 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纪律规定
为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加强政治建设,严明纪律规矩,增强“ * 个意识”,坚定“ * 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和中央 * 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省委实施办法和各项廉政规定,树立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良好形象,确保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风清气正,参照《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纪律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纪律规定如下。
* 、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不准发表与党中央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 (略) 署不 * 致的言论、文章等,自觉在思 (略) 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 * 致。坚持依规依法、客观公正,做到聚焦精准深入督察,防止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严禁作表面文章,搞形式、 (略) 。严格落 (略) 工作要求和“ * 督察两报告”制度。改进督察方式, (略) 为,切实减少被督察对象的负担。
* 、严守组织纪律,坚决服从领导, (略) 请示报告和请销假制度。在督察工作中,必须听从组织安排,执行组织决定, (略) 组长负责制,对发现的重大情况和问题要及时报告, (略) 置和对外发表个人主张。督察进驻期间,不准擅自离开驻地、不准私自会客;不准参加老乡、校友、战友等组织的各种活动。
* 、严守工作纪律,不准滥用督察职权。在督察工作中,不干预被督察对象的正常工作,不准向被督察对象提出与督察工作无关的要求。不准隐瞒、歪曲、捏造事实,不准违反生态环境损害责任 (略) 置规范和程序,不准私自留存涉及督察工作秘密的资料。督察进驻期间,严格遵守回避制度。
* 、 (略) 保密制度,不准泄露督察工作秘密,不准跑风漏气。督察期间,严 (略) 合谈论督察问题或 (略) 情况;严禁以任何形式向无关人员泄露任何与督察有关的情况;未经批准严禁对外发布督察情况或接受采访。督察进驻结束后,所有督察工作人员不准擅自对外泄露任何未经公开的督察资料。
* 、 (略) 住宿标准和要求,督察进驻 (略) 要严格按照中央国家机关差旅住宿费标准安排房间,中途离开要腾退不必要的房间,进驻结束后要 (略) 房间。不准擅自在驻地外住宿,不准以督察组名义在驻地安排亲友及其他人员住宿。
* 、 (略) 接待标准和规定,要按当地接待标准安排工作用餐,不接受宴请,不上高档菜肴,自助餐也要节俭。督察组工作人员不准接受被督察对象宴请,不准饮酒,不准外出自费集体聚餐。督察进驻结束后,应向被督察对象缴纳伙食费。现场督察 * 律轻车简从,对被督察地方搞层层陪同的,要亮明态度,严肃拒绝。
* 、 (略) 中央国家机关出差乘坐交通工具的规定。不准擅自借用和占有被督察对象及有关单位的交通工具、通信工具和办公设备,不准擅自驾驶工作用车。督察进驻期间,确因工作需要由被督察对 (略) 市内交通用车的,督察进驻结束后,应向被督察对象缴纳交通费。
* 、不准利用督察工作便利谋取私利,为请托人、 (略) 在单位在课题或项目承揽、环评审批、环境执法、督察问责、企业经营活动、干部提拔和调整等方面打招呼、递条子。 (略) 信息谋取利益。
* 、不准接受礼金、礼品、有价证券和变相赠予的其他物品,不准接受保健性体检活动,不准接受文艺、体育等营业性活动门票,不准在被督察对象及有关单位报销任何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不准通过被督察对象及有关单位接待家属或亲友旅游、度假。督察进驻期间,除工作需要并经批准外,不准到名胜古迹、旅游风景区参观。
十、不准漠视群众利益,对符合督察受理范围的群众环境投诉举报均应认真对待,及时转办督办,不准消极应付、推诿扯皮。督察工作中,不准居高临下、盛气凌人、口大气粗。 (略) 合,不准随意着装。不准涉足影响督察工作人员形象和声 (略) 所和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