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江西中 (略) 公司的债务人或财产持有人向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的公告
2024年12月27日江西省修 (略) 作出(2024)赣0424破申14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江西中 (略) 破产清算案,并于同日指定江西求正沃德律师事务所担任江西中 (略) 管理人。
接受本案件后,管理人立即开展了接管财产、接受债权申报等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十七条的规定,江西中 (略) 的债务人或财产持有人应当向管理人清偿债务或者交付财产,现为维护全体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请前述有关人员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五日内向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
特此公告。
江西中 (略) 管理人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管理人联系地址: (略) 红谷滩去碟子湖大道555号时间广场B座4楼求正沃德破产重组团队。
联系人:黄泽平#/余秋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