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 (略) 政府采购投诉不予受理决定书
(略) ﹝2024﹞11号
上海 (略) :
投诉人不服西充县 (略) 于2024年11月20日就西充县乡镇级应急体系专项规划编制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N(略)4)作出的质疑答复,于2024年11月28日(投诉书落款时间)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本机关于2024年12月3日收到。经审查,本机关认为:
投诉事项不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十九条规定,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一条第(二)项之规定,本机关决定:不予受理投诉人提起的投诉。
西 (略)
2024年12月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