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部令 第4号)、《关于发布<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配套文件的公告的相关要求》(生态环境部公告2018年第48号)等要求,对《东营黄河三角洲 (略) 环保提升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第二次公众参与信息公示,使项目建设可能影响区域内的公众对项目建设情况有所了解,并通过公示了解社会公众对建设项目的态度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东营黄河三角洲 (略) 环保提升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项目概况:本次环评中技改内容为保持焚烧处理规模不变的情况下,依托现有机械炉排焚烧炉+中温中压凝汽式汽轮机,依托现有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工艺,拟协同处置区域生活污水处理设施产生的污泥及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并进行部分环保设施提升改造,主要是通过电除盐、极化水设备对循环水、外排污水进行除盐并回用;对渗滤液处理站外排的清液进行回收利用。本项目无新增用地,不新增产能和构筑物,不增加劳动定员。
二、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查阅方式
公示期间,查阅电 (略) 络链接:http://**,提取码:8cb3。
查阅纸质报告书途径: (略) (略) 50号。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项目周围的个人、相关部门以及本项目周围的居民。
四、公众意见表链接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 (略) 络链接:
http://**_*.html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若对本工程有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或建议,可以自本公告公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通过电话、电子邮件、公众意见表等方式向环评单位及建设单位提出宝贵意见。
1、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东营黄河三角洲 (略)
联系人:张工
联系电话:0546-*-8013
2、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名称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山东省环境保护科 (略)
联系人:苏工
联系电话:0531-*
电子信箱:*@*63.com
六、公众提出意见起止时间:
2022年10月24日至11月4日
公告发布单位:东营黄河三角洲 (略)
公告发布时间:2022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