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评报告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根据《 (略)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操作规程》第十三条之规定,现将该建设项目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3年12月14日—2023年12月20日(5个工作日)。
电话:0523-*
通讯地址: (略) 泰州大道388号(原中国医药城会展交易中心W3馆)
联系部门:泰州医药高新区(高港区)行政审批局投资管理处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之规定,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评报告表审批意见决定要求听证。
项目名称 | *类危废库建设项目 |
建设地点 | 泰州医药高新区(高港区)滨江工业园长江大道以北、赵泰支港以东、扬子江药业集团江苏 (略) 以南、原料药公共服务平台内 |
建设单位 | 江苏华 (略) |
环评机构 | 江苏新睿 (略) |
建设项目概况 | 项目拟投资200万元,于化学新材料产业园原料药公共服务平台内租赁1间*类仓库改造为危废库(为地上1层,内设11间),总建筑面积约493平方米;购置废物废气收集处理设施、防爆监控系统、可燃报警系统等国产设备37台(套),配套建设环保、安全、消防等辅助设施。项目建成后,主要暂存*醇废物、废碱液、废酸液等危险废物。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气 危废库贮存废气经负压收集后经碱喷淋+水雾分离+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 项目营运期排放浓度、排放速 (略) 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本项目建成后产生的废气在采取相应的治理措施后,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在可接受范围内。 (2)废水 本项目危废库日常运营中无需进行地面清洗或者相应的其他设备清洗,日常维护检修均依托现有厂内设施和人员。因此本项目不增加劳动定员,不新增生活废水,喷淋塔的喷淋水循环使用,定期更换,作为危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3)噪声 营运期主要噪声污染源是危险废物车辆运输,其噪声源强约为60~70dB(A),具有间歇性。运营过程中尽量选用先进的低噪声设备、精心安排,减少影响时间、加强对施工机械的维护保养,避免由于设备性能差而增大机械噪声的现象产生等措施,减少噪声污染。 (4)固废 营运期固废污染源主要为废活性炭、喷淋废液,委托有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置。项目产生的各类固体废物均可得到妥善处置,不对外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