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有南昌公 (略) 旗下产 (略) 振兴大道988号昌南公交枢纽站调度楼沿街店面。出租物业土地性质为出让,房屋建筑结构为钢筋混凝土,用途为混合用途/公共运输。房屋建筑总面积为:一楼264平方米(具体以实际交付面积为准)。目前物 (略) 于待清空状态。招租条件如下:
一、招租形式:公开招租。
二、租赁期限:3年(无免租装修期)。
三、标底价:房屋租金60元/平/月,三年总租金合计(略)元。
四、租金支付方式:三押三付,先付后用,竞标保证金
(略)元(中标后转履约保证金)。
五、房屋用途:合法经营(不含易燃易爆、危险品仓库,殡葬服务类行业)。
六、实物现状: (略) 于待清空状态。
七、其它:房屋按现状交付,我方可提供正常水电接入,
也可由承租方自行向供水供电部门申请安装水电表。
八、重大事项揭露:
8.1、产权基本情况:土地权证号:南昌县(2016)第(略)号,使用权人江西南昌公共交 (略) (略) 、使用权类型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权利性质/出让、用途/混合用途/公共运输。
8.2、房屋及场地按现状交付,承租人应当就承租该房屋从事的经营项目与房屋有关的政府许可先行向政府有关部门咨询,并谨慎投资,如果由于承租人未尽到该咨询并谨慎投资责任,不能获得政府的相关许可,所有承租人因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承租人自己承担,招租人不承担任何责任。但因为该原因使得承租人不能如计划进行相关投资经营,则可在支付应缴租金,并赔偿一个月租金后解除合同。
8.3、招租人将房屋及场地按现状交付给承租人使用,修缮费用由承租人承担。承租到期后,承租人在承租期间对房屋地面、墙面、天花板、门窗、隔楼的装饰装修不得自行拆除,承租到期后也不得将装修物作为残值移交下任承租者,而应全归招租人所有,招租人不予补偿。经招租人同意允许拆除的,或者招租人要求拆除的,由承租人拆除后并负责修理恢复原状。
8.4、承租人对该房屋进行装修改造的必须按招租人的审批流程办理,获得招租人装修审批通过后方可装修。必要情况下承租人须聘请施工监理单位,对装修施工进行监督管理,其产生的监理费用由承租人自行承担。
8.5、房屋按现状交付,承租单位自行向供水供电部门申请开户自行缴纳。如我方提供水电,供价标准需按我司现执行价格。
8.6、我方仅 (略) 物业的产权证明,若承租方二次装修改造所有消防审批及其他部门的相关审批工作均由承租方自行负责。
8.7、承租人需自行到达现场查了解租赁房屋、场地实际情况,并清楚确认租赁面积及房屋、场地的使用现状。
8.8、租赁期间租赁方不得将房屋、场地转租或分租,否则一旦发现, (略) 有权解除本合同,回收房屋及场地。
8.9、租赁期期间若出现 (略) 上级单 (略) 对该场地进行 (略) 政府征收土地需提前解除租赁合同时,租赁方必须在规定时间前搬离房屋,逾期未搬离,视为放弃设施设备、相关物品的所有权,交 (略) (略) 置,且双方相互不以任何形式追究对方的违约责任。若市政府对征收有补偿,则涉及装修补偿及租赁方自行购置的资产补偿归租赁方所有。
九、报名:有响应以上招租要求的单位或个人者即可报名。
9.1、报名时间:2024年12月02日至2024年12月13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法定节假日及双休日除外),逾期不予受理。
9.2、报名时须提交以下材料:
9.3、单位报名: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证书或法人代表授权书及本人身份证;
9.4、个人报名:提交有效身份证
注:以上资料现场报名时需提交一份加盖公章复印件备案
9.5、现场报名地点: (略) 红谷滩碟子湖大道2 (略) 立体车库3楼307室。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联系人:刘女士 龚女士
联系电话:(略) 、(略)
十、监督电话:(略)
十一、发布公告的媒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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