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邑县综合服务养老中心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鹿邑县综合服务养老中心建设项目,招标人为鹿邑县民政局。建设资金来自中央预算内资金和地方政府财政资金,项目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鹿邑县综合服务养老中心建设项目采用EPC模式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鹿邑县综合服务养老中心建设项目;
2.2项目编号:豫工程*;
2.3项目总投资:约*元;
2.4项目概况:本项目总用地面积*平方米,规划总建筑面积7230平方米,建筑物占地面积3333.35平方米,绿化面积5333.36平方米,道路广场面积4666.69平方米。设置150张床,包含:老年人用房(入住服务用房、生活用房、卫生保健用房、康复用房、娱乐用房、社会工作用房)和附属用房;
2.5建设地点:该项目位于鹿邑县太清宫镇311国道南侧, (略) 南;
2.6标段划分:2个标段。
1标段:鹿邑县综合服务养老中心建设项目EPC总承包;
2标段:鹿邑县综合服务养老中心建设项目监理。
2.7本次招标范围:
1标段:包括但不限于设计(方案设计优化、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工程变更、优化设计、项目实施全过程中的技术咨询服务及质量保修阶段等后期其他相关设计服务)、设施采购安装、施工、竣工验收,协助业主单位办理相关手续、试运行、专业工程及设施移交、移交前维护、质保期内保修及相关后续工作、补充文件(如有)、答疑纪要(如有)等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2标段:施工阶段和保修期阶段的工程监理服务工作。
2.8计划工期:
1标段:540日历天;
2标段:随施工工期。
2.9质量要求:
1标段:符合国家现行规范、标准和设计图纸及设计说明的要求,达到合格工程;
2标段: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标段: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资质要求:
(1)设计资质要求:须具备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级资质;
(2)施工资质要求: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略) 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拟任设计负责人须具有相关专业高级职称和2023年6月1日以来连续三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以劳动和社保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或查询清单为准);
3.4施工负责人资格要求:项目经理资格要求:具有建筑工程专业*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不含临时),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出具无在建工程承诺书),且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并提供劳动合同和2023年6月1日以来连续三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以劳动和社保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或查询清单为准)。项目技术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技术负责人应具有建筑类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与项目经理不能为同一人;
3.5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提供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审计报告);
3.6业绩要求:投标人须具有2021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类似项目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提供合同、中标通知书);
3.7信誉要求:投标人应通过“信用中国(http://**.cn)”查询“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 (略) (http://**.cn)”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 (略) 页截图,对在截至开标前列入上述名单的投标人将被拒绝参加投标活动(查询日期应为在本公告发布之日后);
3.8企业未处于被责令停业、在本行政区内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最近三年内企业未发生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未存在被有关部门暂停在本行政区域内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提供承诺书);
3.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进行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 (略) 不得同时进行投标。若出现上述两种情况任意一种情况的视为同时放弃本项目的投标【提供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打印的相关材料并加盖公章(需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
3.10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且各联合体成员均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联合体协议应明确联合体的牵头人(必须以施工单位为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招投标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投标人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活动。
2标段:
3.1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具备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3.2总监理工程师资格要求: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提供近三个月按时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或查询清单为准);
3.3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提供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审计报告);
3.4业绩要求:投标人须具有2021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房屋建筑工程项目监理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提供合同、中标通知书);
3.5信誉要求:投标人应通过“信用中国(http://**.cn)”查询“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 (略) (http://**.cn)”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 (略) 页截图,对在截至开标前列入上述名单的投标人将被拒绝参加投标活动(查询日期应为在本公告发布之日后);
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进行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 (略) 不得同时进行投标。若出现上述两种情况任意一种情况的视为同时放弃本项目的投标。【提供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打印的相关材料并加盖公章(需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
3.7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时间:2024年08月05日至2024年08月09日(北京时间);
4.2地点: (略) (http://**);
4.3方式:①登录“ (略) ”,凭企业身份认证锁(CA密钥)按网上提示下载投标项目所含格式(.hnzf)的招标文件及资料,具体办理事宜请查 (略) 网站-公共服务-办事指南的《 (略) 使用手册(培训资料)》,使用CA数字证书登 (略) -市场主体专区)。投标人未 (略) 上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的,其投标将被拒绝。②获取招标文件后,投标人请 (略) 网站—公共服务—下载专区栏目下载最新版本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安装包和签章软件,并使用安装后的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4.4招标文件售价:0元/份。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4年08月27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5.2开标地点: (略) 远程开标室(六)-2;
5.3投标人需要在投标截止时间前 (略) 交易系统中将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加密上传。逾期上传或者未上传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远程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逾期解密或者没有准时在线参加开标活动导致的一切后果投标人自行承担;
5.4不见面服务的具体事宜请查 (略) 网站“办事指南”专区的《 (略) 使用手册(培训资料)》中《河南省公共资源“智慧交易”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投标人操作手册》。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略) 》《中国 (略) 》《河南省电子 (略)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鹿邑县民政局
地 址:河南省鹿 (略) 西段
联系人:郭先生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 (略)
地 址: (略) (略) 建业凯旋广场B座32层3225室
联系人:刘女士
电 话:0371-* *
8.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鹿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监督电话:0394-*
2024年08月0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