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评标委员会以综合评标的方式(按照同等价格比质量、同等质量比价格的原则,综合衡量投标方的资质、组织实力、信誉、业绩、服务质量、保障措施的完善度等进行评分)来确定中标者。
(四)中标者确定以后,学校将通知中标方,并约定时间签订合作协议。费用结算方式以双方协议为准。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视为无效标书
(一)未能按招标公告要求提供完整的标书文件。
(二)未能提供投标方及合作单位的各项有效证件或证件未加盖公章。
(三)标书 (略) 理或密封口未加盖公章。
(四)标书不符合正规标书规范及要求。
(五)标书在开标时间之后送达。
九、符合招标要求的各单位在参与投标之前必须认真阅读和充分理解本招标公告,若对本公告有任何疑问,应及时与招标方联系。
十、中标选择
根据综合得分,最高分为中标企业。如果中标企业通过考察被发现与标书不符,则由符合条件的第二名接上为中标企业。
十一、投标书送达地址
(略) (略) 玉塘街道深圳大学附属实验中学门卫室
开标时间:2024年11月20日15:00
开标地点: (略) (略) 玉塘街道深圳大学附属实验中学
联 系 人:胡老师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