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及《划拨用地目录》(国土资源部9号令)等有关规定,我局拟用行政划拨方式提供1个项目建设用地,项目用地的基本情况如下:
地块 编号 | 项目名称 | 座落 | 面积 (公顷) | 用途 | 拟土地使用权人 | 土地来源 | 供地方式 |
2023H007 | (略) 迁建工程(平 (略) )(二期) | 小溪镇西林村 | 5.1832 |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医疗卫生用地(医院用地) | 福建兴和 (略) | 闽政地[2022]1081号 | 行政划拨 |
公示期自2023年4月24日至2023年5月3日,若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公示期满若无异议,我局将依法报有批准权限的人民政府审批。
联系单位:平和县自然资源局利用农转股
单位地址:平和县小溪镇团结南路25号
联系电话:0596-*
平和县自然资源局
2023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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