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3月6日,平 (略) 清产核资工作指导专班就平 (略) 前期清产核资工作进行专题研究,形成一致工作意见并作出平 (略) 清产核资工作指导专班会议纪要〔2024〕2号文,确定由河南首位律师事务所与许昌博远会计师事务所成立联合体,担任平 (略) 清产核资工作的中介机构。
为了维护债权人 (略) 的合法权 (略) 财产,亟需引入佛光实业重整方以实施资源整合、继续企业运营、并最终实现重整目标。为接受各方监督,公平、公开、公正地引入重整投资人,2024年12月25日,临时管理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及相关法律规定, (略) 工作专 (略) (略) 开会研讨后决定面向社会 (略) 重整方,现就招募事项公告如下:
一、债务人的基本情况
(一)工商登记基本信息
(略) 于2014年2月18日登记成立,注册资本为人民币#仟#百万元整,法定代表?赵玉玲,公司注册地 (略) (略) 姚电大 (略) 交叉口东北角平安快捷宾馆7楼,登记机 (略) (略) 场 (略) ,统?社会信用代码为#274。
(略) 主要经营范围为:批发、零售:钢材、建材;房屋租赁;房地产开发、商品房销售。
(二)现有资产基本情况
(略) 的资产包括以下两部分:
1.土地:土地信息
经临时管 (略) 名下共2宗土地:
(1)土地证号平国用(2014)第SZ-039号土地,土地使用权面积7082.77㎡。
(2)土地证号平国用(2014)第SZ-039号土地,土地使用权面积7187.26㎡。
2.在建工程:项目总占地面积#平方米,总建筑面积#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平方米),其中:住宅建筑面积#平方米,商业建筑面积#平方米,社区用房260.4平方米。拟建3栋33层住宅楼(其中1至2层为商业);容积率6.93,建筑密度31.5%,绿地率31.3%,机动车停车位共计750个,其中:地上50个,地下700个。目前现状:1#楼一次结构施工至24层(还有9层封顶)、二次结构没有施工。2#楼一次结构施工至33层(封顶),二次结构4-6层外围加气块墙砌筑完成百分之五十。1#楼与2#楼之间商业一次结构完成。3#楼未拆迁未建设。
(三)负债情况
截至2024年6月16日,申报债权总额#万元,临时管理人认定债权总额#万元。
二、投资方案
(一)重整方向
意向 (略) 翠景园项目进行证件办理、工程续建筹集资金,包括对翠景园项目土地、规划、建设等进行报批报建以及续建工程、运营管理、房产销售等开发建设运营工作。
(二)项目续建资金
1. 经初步测算, (略) 翠景园项目滚动投资需2000-#元,包括规划、施工手续所需的配套费、勘察费、设计费、工程款、监理费、续建工程等。重整方为上述项目投资的数额可能大于或小于预测金额,具体以实际发生、 (略) (略) 临时管理人确认的数额为准。
2. 根据《企业破产法》相关规定,该部分续建款项为共益债务。
3.续建资金的利率不超过融资建设框架协议生效之日的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 (略) 场报价利率——LPR的四倍,利息自款项进入临时管理人指定账户之日起开始计算。
(三)共益债清偿制度保障
1. 法律保障
《 (略) 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第二条之规定“破产申请受理后,经债权人会议决议通过,或者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 (略) 许可,临时管理人或者自行管理的债务人可以为债务人继续营业而借款。提供借款的债权人主张参照企业破产法第四十二条第四项的规定优先于普通破产债权清偿的, (略) 应予支持,但其主张优先于此前已就债务人特定财产享有担保的债权清偿的, (略) 原则不予支持,但经债委会各方集体同意的除外。
2. 程序保障
(略) 裁定批准进入重整期后将原有债权债务进行司法隔离,后进先出。
3.共益债清偿执行保障
1) (略) 的所有资金,包括融资款项、营业收入及营业外收入均应进入后期临时管理人的监管账户,所有 (略) 临时管理人制定的审批程序进行支出。
2) (略) 的财务由临时管理人同意后委托专业的会计师事务所或运营机构进行管理,包括财务管理、项目决算等。
三、招募方案
(一)报名资格及要求
1.具有破产重整项目盘活经验且破产重整类项目办齐五证的企业,较高的社会责任感和良好的商业信誉,有融资与开发能力, (略)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意向投资人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财务状况或信用记录不良的,不具备重整方资格)。
2.河南省内房地产企业前十名,中国房地产企业前100名,资金实力雄厚且可在裁定下来后缴纳#保证金的企业,提供相应的资信证明或其他履约能力证明。
3.经营业务涉及房地产方面,需要具有房地产开发经验、办证经验、房产销售经验、问 (略) 置经验,特别是参与过房企案件破产重整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选择。
4.承诺按本招募公告参与遴选, (略) 翠景园项目的续建重整方,愿意按照本招募公告与其续建重整文件对彼此权利义务的安排而签订续建重整协议。
5.意向投资人报名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30日14:00。
(二)招募流程
1.报名
(1)报名时提交的材料
意向重整方应向临时管理人提交重整意向书和证明符合重整方条件的企业资料(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企业组织架构图、股东会作出同意参与本次续建重整招募的决议原件等)。参与续建重整意向申请书应当包括重整企业基本情况介绍和融资能力说明、拟筹集的资金、初步续建重整方案、偿债方案、经营方案、重整方以往参与重整投资的经验(如有)、保密承诺书(重整方应承诺对从临时 (略) 获得的任何资料和信息都承担保密义务),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以上文件需密封提交,一式四份,同时发送报名材料电子版至邮箱:*@*q.com
(2)报名地点及联系人
报名地点:神马大 (略) 交叉口东南角佛光翠景园售房部
联系人:王至续 电话:#
(3)在选定为重整方后,按照约定时间完成共益债投资主体确立与共益债资金筹集,其中共益债投资保证金#元,后期转入共益债投资。
共益债保证金交付至临时管理人后期指定账户。
2.接洽谈判
临时管理人收到相关报名材料后,将于3个工作日内与意向重整方联系,进一步磋商相关事宜。
3.重整方的遴选
(1)报名结束后,临时管理人 (略) (略) 、 (略) (略) 人民政府的指导监督下,根据意向重整方提交的方案开展遴选工作。遴选过程中临时管理人可视报名情况另行制定竞争方案, (略) 工作专班、 (略) (略) 及临时管理人等有关各方组成评审小组,在听取各方意见与建议的基础上最终确定意向重整方。
(2)被遴选上的意向重整方应在收到确认函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与临时管理人签订书面重整框架协议。
4.确定的重整方应按照与临时管理人协商约定的时间内,在临时管理人的监督下与原债务人签订书面重整协议。重整方拒绝签订书面重整协议或与其他意向重整方串通的,临时管理人有权取消其重整方资格,重新确定续建重整方。
四、声明
1. 参选人决定参与招募前应仔细阅读本公告,并自行咨询专业机构,理解重整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风险,知晓重整方在筹集提供重整资金外可能尚需承担的其他有关责任和义务,意向重整方向临时管理人提交重整投资文件的,视为同意按债务人现状进行筹集续建资金,也视为对本次重整方招募和遴选程序完全确认并同意承担所有风险。
2.本公告内容对全体意向重整方同等适用,但并非要约文件,不具有重整投资协议的约束性效力。
3.本公告所述信息仅供意向重整方参考,并不替代意向重整方尽职调查,临时管理人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和瑕疵担保责任。意向重整方如需了解债务人资产、负债、经营、用工等详细情况的,可在符合本公告规定的报名条件情况下,向临时管理人申请查询,并对债务人进行尽职调查,从而获取全面信息。
4.本公告编制、 (略) 临时管理人。临时管理人有权根据重整进展合理调整招募进度,包括决定继续、重新、中止或终止意向重整方招募等。
特此公告。
(略) (略) 临时管理人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