并住建字〔2024〕112号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开展2024年度全市工程系列(城建专业)初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相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深化工程技术人才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9〕16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职称评审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21〕28号)以及《关于做好20 (略) 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并人社函〔2024〕113号)精神,结合国家及省、市现行有关规定, (略) 工程系列(城建专业)初级职称评审工作安排如下:
一、组织管理
20 (略) 工程系列(城建专业)初级职称评审工作, (略)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管理、指导和监督下, (略) 工程系列(城建专业)初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具体组织实施。
二、评审范围
(一)人员范围
(略) 范围内各企事业单位、非公经济组织、灵活就业人员、自由职业者等在建设工程专业技术领域从业的在职(聘)专业技术人员和高技能人才。
下列人员不得申报:
1.国家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
2.退休人员(已办理退休手续或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以评委会办事机构开始收受审材料之日为界);
3.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受到记过以上处分且在受处分期间的。
4.在其他规定不得晋升职称期间的。
(二)专业范围
1.建筑工程:建筑学、土木工程、给水排水工程、 (略) 与交通工程、建筑电气工程、风景园林、建筑装饰工程、岩土工程与测量、建筑工程施工、建筑工程管理、建筑经济、城市燃气、供热通风与空调工程;
2.建材工程:硅酸盐工程、非金属矿及制品、无机非金属新材料;
3.生态环境工程:环境保护工程、生态环境监测、生态环境研究咨询;
4.水利工程:水文与水资源工程、水土保持、农业水利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建筑、水利水电工程施工。
申报人员可根据本人实际从事的专业技术工作,按以上专业申报,凡不属于上述专业范围的不予受理。
三、申报条件
(一)品德条件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原则,凡申报工程系列(城建专业)初级职称评审的专业技术人才和高技能人才,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作风端正且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敬业精神;热爱本职工作,能够认真履行岗位职责。
(二)标准条件
技术员
1.熟悉本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
2.具有完成一般技术辅助性工作的实际能力。
助理工程师
1.掌握本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
2.具有独立完成一般技术工作的实际能力,能处理本专业范围内一般性技术难题。
3.具有指导技术员工作的能力。
(三)学历条件
申报人须具备本专业或相近专业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对长期在基层一线直接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20年且业绩突出的专业技术人员,学历可放宽至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学历。
相近专业是指理科、工科专业及管理科学与工程类中的工程造价、工程管理专业。长期从事建筑经济专业技术工作拟申报建筑经济专业助理工程师的,不受所学专业限制。申报人员所学专业按照《教育部关于公布2023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备案和审批结果的通知》(教高函〔2024〕6号)执行。所学专业为设计学类(专业名称为:艺术设计学、环境设计、产品设计、公共艺术、工艺美术、艺术与科技、包装设计)并从事建筑或风景园林专业技术工作的可申报建筑学或风景园林专业助理工程师;所学专业为植物生产类、林学类、草学类(专业名称为:农学、园艺、植物保护、植物科学与技术、种子科学与工程、林学、园林、森林保护、经济林、智慧林业、草业科学、草坪科学与工程)并从事风景园林专业技术工作的可申报风景园林专业助理工程师。
专业证书和结业证书,不能作为学历依据。
基层一线人员指企业、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灵活就业人员、自由职业者等在项目或施工现场直接从事或参与具体生产活动的专业技术人员和高技能人才。
(四)资历条件
技术员
1.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
2.具备大学专科、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学历,在本专业技术工作岗位见公正、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对各级主管部门、职称管理部门工作人员在审核推荐过程中不作为、乱作为、吃拿卡要等行为,可通过来信、来 (略) (略) 行业主管部门反映。为便于核实、反馈有关情况,提倡反映人提供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
(略)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0351-*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0351-*
来信地址:
(略) 杏花岭 (略)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人事教育科,邮编:*
(略) 杏花岭 (略)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关纪委,邮编:*
六、评审办法
(一)技术员由用人单位对其专业基础知识和工作实际能力进行考核,合格后直接认定。
(二)助理工程师评审,只做业绩能力评判,不进行答辩,综合评价分数低于60分的直接淘汰。
七、材料报送及评审安排
(一)报送时间:2024年10月14日—10月25日
(8:30—11:30 14:30—17:30公休日除外)
(二)报送地点: (略) 杏花岭 (略) 6号附近,过信访大厅南边地下停车场右转上206室。
(三)联系方式:0351-*
(四)所需表格、申报报送材料要求及装订说 (略) 住房和城乡 (略) (http://**)下载。
(五)为规范收审秩序,提高服务效率,各单位要按照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安排专人统一报送申报材料(不受理个人报送),申报材料采用电子文档与纸质材料相结合报送的方式进行。报送材料时,须交验相应原件,审核后退回。
(六)评审时间另行通知。
本通知未尽事宜,按照国家和我省、市现行职称政策执行。
附件4、 (略) 工程系列(城建专业)初级职称评审人员审核花名表.et
附件6、山西省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表(2024年版).doc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