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内容
项目名称 |
甘 (略) (略) 理工程施工 |
招标文件名称 |
(略) 文件 |
变更后招标文件下载截止时间 |
*** 10:30:00 |
变更后投标质疑截止时间 |
*** 17:00:00 |
变更后开标时间 |
*** 10:3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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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后保证金递交截至时间 |
*** 15:00:00 |
变更后投标有效期天数 |
60 |
变更后开标地点 |
(略) 市 (略) 区人民中路3段35号 |
澄清次数 |
1 |
填报人企业名称 |
(略) 省政力建筑工程 (略) |
填报人名称 |
(略) 省政力建筑工程 (略) |
澄清说明 |
甘 (略) (略) 理工程补遗1# 致各潜在投标人:因本项目工期紧,任务重,且属于高海拔地区,现将本项目补遗如下:一、招标文件内容(包括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2.2.2(3)条中投标报价评审参数“单价遗漏项总价最高百分比、 (略) 分项为不平衡报价百分比、 (略) 分项为不平衡报价百分比、措施项目为不平衡报价百分比、不平衡报价总价最高百分比、总承包服务费计取方式”)与网上上传工程量清单矛盾或者不一致的,以网上上传工程量清单为准。二、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2.2.2(3)条中投标报价评审参数“规费计取方式 按投标人取费证计取”与网上上传工程量清单总说明、工程量清单内容有矛盾或者不一致的, (略) 人指定规费金额计取。投标人在编制《工程量清单报价表》时,人工费调整按照川建发{2016}17号调整,由投标人自主报价。 (略) 清单给出金额计取。三、纸质招标文件,纸质工程量清单,纸质控制价等 (略) 上上传文件不一致的,以网上的文件为准。 四、本项目招标文件的项目名称与工程量清单项目名称不一致时, (略) 文件前附表的项目名称为准。编制工程 (略) 上上传的工程量清单项目名称为准。 五、投标保证金帐号更换为:3990 0188 0008 11692 六、本项目开标地点不变,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变更为 年 月 日 时 分,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变更为 年 月 日 时 分。 招 标 人: (略) 代理机构: (略) 省政力建筑 (略) 日期 *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