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NGKFQ-CG-TP-2024-82
二、项目名称: (略) (略) 超融合扩容采购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合肥 (略)
供应商联系地址:安徽长丰双凤经 (略) (略) (略) 交口东北角双凤智谷创新创业科技园A栋1001-41室
中标(成交)金额:*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详见附件
五、评审专家名单:黄超、鄢永辉、董少敏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标准;
2、金额3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宁国云 (略) 、宁国华弘 (略) 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 (略) (略) 89号、 (略) 宁国大道九龙湾一号1008、2008号,联系电话:0563-*、0563-*。
若投标供应商 (略) 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宁国云 (略) 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1.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1.3被质疑人名称;
1.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1.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1.6必要的法律依据;
1.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2.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2.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2.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2.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宁国云 (略)
地 址: (略) (略) 89号
联系方式:郑工, 056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宁国华弘 (略)
地 址: (略) 宁国大道九龙湾一号1008、2008号
联系方式:付工, 056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郑工、付工
电 话:0563-*、0563-*
宁国云 (略) 宁国华弘 (略)
2024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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