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安徽省气象台站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略) 舒城县霍邱县霍山县及金寨县国家基本气象站基础设施建设-观测场改造项目(第二次) | ||
品目 | 工程/房屋施工/其他房屋施工 | ||
采购单位 | (略) (略) | ||
(略) 域 | (略) | 公告时间 | 2024年11月15日 21:11 |
评审专家名单 | 李金山、李静、李大鹏、王命尚、凌士全 | ||
总中标金额 | ¥337.# 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李光余 | ||
项目联系电话 | 0564-# | ||
采购单位 | (略) (略) | ||
采购单位地址 | (略) (略) 208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李光余 0564-# | ||
代理机构名称 | 安徽 (略) | ||
代理机构地址 | 0564-#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黄工、袁工 |
一、项目编号:FZ-#(招标文件编号:FZ-#)
二、项目名称:安徽省气象台站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略) 舒城县霍邱县霍山县及金寨县国家基本气象站基础设施建设-观测场改造项目(第二次)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 (略)
供应商地址: (略) (略) (略) (略) 豪庭北楼A座302室
中标(成交)金额:337.#(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工程名称 | 施工范围 | 施工工期 | 项目经理 | 执业证书 |
1 | 安徽 (略) | 安徽省气象台站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略) 舒城县霍邱县霍山县及金寨县国家基本气象站基础设施建设-观测场改造项目(第二次) | 安徽省气象台站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略) 舒城县霍邱县霍山县及金寨县国家基本气象站基础设施建设-观测场改造项目,具体工程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清单编制说明。 | 合同签订后100个日历天内完工并通过竣工验收。 | 颛孙芹 | 皖#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李金山、李静、李大鹏、王命尚、凌士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按招标文件规定收取费用。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一)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中标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90.57。
(二)若投标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 (略) (略) (略) (略) (略) -振兴M大厦(A座)19楼招标采购部,联系电话:0564-#。
(三)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 (略) 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略)
地址: (略) (略) 208号
联系方式:李光余 056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 (略)
地 址:0564-#
联系方式:黄工、袁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光余
电 话: 05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