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公共数据有序开发利用,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公共数据授权运营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浙政办发〔2023〕44号)《 (略) 人民政府办公厅关 (略) 公共数据授权运营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杭政办函〔2023〕63号)有关规定,现公 (略) 应急管理领域公共数据授权运营单位情况。
经发布征集通告、各单位申请、专家论证评审、协调机制会议审议等环节,确定 (略) (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MA7BB51J52) (略) 应急管理领域的公共数据授权运营单位,依法开展公共数据授权运营活动,具体应用场景为“实时积水 (略) 内涝预警”场景,授权运营期限2年。
(略) 公共数据授权运营工作协调机制办公室
2024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