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 (略)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略) 自然资源厅 (略) 耕地保护工作先进集体和 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粤人社函〔2023〕231号)文件要求,经局党组会议研究,拟推荐海丰县自然资源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三级主任科员郑宇 (略) 耕地保护工作先进个人正式推荐对象。根据相关规定,现将其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郑宇锋同志基本情况及主要事迹
郑宇锋,男,1980年7月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广东海丰人,现任海丰县自然资源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三级主任科员。主要先进事迹如下:
(一)认真学总书记关于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刻认识保护耕地的极端重要性和现实紧迫性,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全面提升耕地保护工作水平,以坚决守住耕地保护红线、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实际行动忠实践行“两个维护”。
(二)有强烈的事业心和工作责任感,恪尽职守,勤奋工作,乐于奉献,业绩突出,特别是在推进耕地保护、耕地用途管制、永久基本农田保护、耕地占卜平衡和进出平衡管理、设施农业用地管理等耕地保护工作中表现出色,成绩显著。
(三)敢于担当,勇于实践,认真研究耕地保护工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积极探索耕地保护长效机制,有改革创新精神。为人正直、作风正派、清正廉洁、无以权谋私、贪污受贿等违法乱纪行为。
(四)注重调查,多次深入基层,亲临现场调查研究,下田间,到农户,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50多宗;对项目实施过层中涉及的农民补偿、项目交地以及施工环节遇到的问题和困难,及时组织协调解决,雷厉风行、亲力亲为、勤勤恳恳。工作表现得到了同事一致赞扬。
二、反映情况方式
在公示期限内,个人和单位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 (略) 自然资源局机关党委办公室反映公示对象科室及人员在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情况和问题。以个人名义反映的提倡签署或自报本人真实姓名;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本单位印章。反映公示对象科室及人员的情况和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不得借机诽谤和诬告。
三、公示时间
从2024年1月18日起至2024年1月24日止。
(略) 自然资源局
2024年1月17日
(联系地址: (略) 城区政和 (略) 自然资源局三楼机关党委办公室;联系电话:0660-*;联系邮箱:*@*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