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位出租挂牌公告 | |
项目编号 | 锦公产权网挂2022-02号 |
项目名称 | 锦州市中央大街华联天桥广告位 |
委托方 | (略) 建设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转让标的状况 | 自行踏勘,详细状况请 与 委托方联系了解 |
转让底价 | 15.12万元,租期一年 |
公告期起止 | 2023年5月 7 日至2023年5月15 日 |
展示时间、地点 | 时间:2023年5月7日至2023年5月15日 地点:标的物所在地。请意向受让方自行联系委托方进行实地踏勘。 |
竞价方式 | 网络挂牌 |
竞价起止时间 | 自由报价期为2023年 5月 7日9时至2023年 5 月15日15时止,限时报价期开始时间为2023年5月 15日15时起 |
保证金金额 | 2.6万元 |
交纳形式 | 按账号自行支付交纳 |
保证金账户 | 名称: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 (略) 金凌支行 |
保证金缴纳时间 | 意向受让人请于2023年 5 月 14 日15时前凭保证金银行交款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管理服务部开具保证金凭条后,持本人身份证及相关手续到806室办理交易登记。 |
保证金处置 | 1、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后,该保证金转为部分受让价款。 2、如非转让方原因,意向受让方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其交纳的保证金将作为对委托方赔偿金,不予退还:(1)意向受让方被确定成为最终受让方后,未与转让方签署转让合同的;(2)意向受让方被确定成为最终受让方后,未在约定的时间内足额支付交易款余额的。 3、未成为最终受让方的,其交纳的保证金在申请后2个工作日内原路径全额无息退还。 |
受让方须知 | 1、意向受让方自行现场踏勘,未尽事宜请于报名前与转让方沟通并知悉,参与报名即视为认可标的现状。 2、受让人需在成交后交齐全部成交价款。(不含契税,契税由受让方承担)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面向 (略) ,不接受自然人承租2、具有一定经营能力或经营经验,并是按国家法律规定的合法经营者。3其他要求和条件承租单位事先与委托方咨询协商。 |
联系人 | 万先生 |
联系电话 | 0416-* * |
联系地址 | (略) 凌河区胜河里150号 806 室 |
详细关注 | 备注:此挂牌以成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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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此挂牌项目已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