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新瑞二期3号厂房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特此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6月25日-2024年7月3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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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新瑞二期3号厂房扩建项目 | 鲅鱼圈区创业大街与日月 (略) 口海星建设集团3号厂房 | 浙江 (略) | 沈阳汇邦 (略) | 新增人造金刚石产能*克拉/年 | 1.废气:本项目人工捶打废气无组织排放,电解工序依托现有项目,新租用厂房仅进行合成工序,无废气排放; 2.废水: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 (略) (略) ,最终排入熊岳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3.噪声 :选用低噪声设备,采用减震、建筑隔声等措施。 4.固废 :本项目废包装物、人工捶打废料、除尘灰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危险废物废液压油更换后直接由危险废物处置单位运走,不在厂区内储存。废机油、废油桶收集后暂存于危废间,定期交由具有危险废物处置能力的单位清运处置。 5.依照风险评价做好风险防范措施 |